看來這回平安保險是真意識到嚴重性了,雇了這麼多人幫著洗白。可惜,晚了!你現在花多少錢也換不回你們(包括整個保險業)本就不太好的名聲了。早幹嘛去了?在我看來,平安保險的高層就是一幫弱智,只是忽悠之術比一般人高明一點,讓很多不了解保險的人上了當,所以,才把業務做到了現在。試想,事件剛一發酵時,若平安保險及時發聲,及時開除「黃賴婆」,並且勇於承擔用人不當的責任,拿出點實際行動去幫一下受害方,會是一個什麼結果?結果只有一個:平安保險名聲大噪,在社會上立馬建起一個用十幾年的努力也換不來的良好口碑,在整個保險行業中地位肯定會獨樹一幟。俗話說: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我相信,此次「黃賴婆」事件對平安乃至整個保險業都是致命一擊。平安保險,你不用色厲內荏地說大話了,願意哭就大聲哭出來,不用躲在門後自泣了,沒人笑話你,因為你已經不值得人們笑話你了。


我進去培訓了幾天,知道了一些內幕,平安一個月招聘3到4次,不要學歷,哪怕你只是一年紀文化都可以,只要你想進,可以給你造假文憑,我知道提成有百分之二十五,你進去一個月必須開單,新手開單是不可能的,所以基本都要自己買,然後在忽悠親人,朋友買,最後忽悠完了,就滾蛋了,所以你會看到賣保險的一直在招人,我說出實話,肯定會被平安上班的人看到,他們肯定要噴我,沒事,你們噴吧,我只是提醒人們不要上當受騙


客觀說,平安產品好壞與個別從業人員素質太差沒有直接關係。課長這個職位,並不是平安正式員工,只是代理人之一,大約管理40到150代理人,早些年原本代理人入職要求就不高,百萬隊伍里個別這樣的人在所難免。買保險歸於保險本身,平安有的產品不錯,品牌好,但有的保障型產品,性價比不高,比如某福,價格業內最貴,但也賣的很好。


賠命不至於,法律上沒有這樣的規定。

1、應該開除黃淑芬,並且終身禁止進入保險行業。原因是道德敗壞,嚴重損害了交通肇事受害方的合法權益,並且敗壞了所在單位和行業的剩餘。

2、以交通肇事罪,拒執罪判處黃淑芬有期徒刑。

3、以尋釁滋事罪處理劉明月,黃淑芬前夫鄭某以及那幾個到交警隊鬧事的歹徒。

4、儘快將查封的財產處置,用於賠償受害人。


毫無疑問,黃淑芬開車撞人一直耍賴不履行法院判決一事除了其本人受到社會與論聲討譴責外,其作為平安保險唐山分公司一位在職「高管」的身份對平安保險亦產生不同層度的負面影響,作為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平安保險公司亦應主動督促並協助司法部門處理好黃淑芬事件,減少事件對平安的負面影響。


為什麼不買?我在平安三萬多保險,住院了加社保和津貼不花錢還賺錢,在平安陸金所里放的錢連續4年從未有逾期,年收益平均7%左右,如果因為一家擁有百萬員工的大企業出現個別人渣就否定它,那我不是沒腦子,有些人人云亦云,屁都不懂,只知道在那叫喚,你懂什麼?一家運作上萬億資產的公司如果不良心那是一個災難。


1、做錯事的人,會有人去糾正。三者險不夠賠,就用資產來賠。

2、這家餐館服務態度不好,可以換一家。

逝者安息,讓別人安靜故去不好嗎?非要放公眾平台來討論?


保險公司開會就說賣保險不是目標,發展人頭最重要,然後就給你畫個人字塔圖,你找三他們就給你找九個以此類推多少人幫你發展下線可想而知啊,沒人一個月賣一份(自己買也算)每月的提成自己算去吧!典型的傳銷手段啊。如果理賠到位還算不挨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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