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情人節了。

文章寫在情人節之前,好像總要絮叨些什麼。朋友說,你一單身狗,哪來這麼多的矯情。

公眾號上,不是雞湯就是情感,你哪來這麼多的經歷。其實,我壓根沒有經歷,我是一個寫日記的人,只自言自語。

看自己早前寫的東西,有兩種驚訝,一種是感慨矯情,另外一種是喫驚——自己能寫出「那樣」的好句。

很早之前,小學語文課本上選錄的《凡卡》我依舊記得。小凡卡趁店裡老闆聖誕節做禮拜,他拿生鏽的筆,偷著給鄉下爺爺寫信。

在信裏,他告訴爺爺自己的遭遇,想像鄉下美好的生活。凡卡拿著生鏽的筆,可寫完的信,爺爺是收不到的。

老師讓寫續集。我只記得自己寫的很暖,暖到了老師。她拿著紅筆,勾畫了很多,她還把我的日記遞給我喜歡著的那個女孩。

我一直覺得,純寫作很難養活自己,但寫作能讓一個人變的更柔軟。它可以療傷,可以排解孤苦。小凡卡告訴鄉下的爺爺,他想念鄉下的一切,可是他不知道,生鏽的鋼筆,歪扭的字跡,只能是心裡最真的寄託。

早上醒來時,蠟燭燃盡了。凡卡死了,他蜷縮在角落,眼角只有一滴冰瑩的淚。他笑著,不再受苦了,永遠的回到了鄉下。

在夢裡,能夠完成一切,別再讓他受苦,也許是最好的選擇。我很奇怪,當時四五年級,為什麼會寫出這樣的東西。

現在想想,這也許是一個伏筆,是喜歡上寫作的伏筆。年齡大點兒,變得理智,讀了些亂七八糟的書,好像瘋狂了。

十三四歲,讀到一篇熬鷹的文章。牧人帶著兒子,在懸崖峭壁上帶回兩隻鷹崽,牧人的兒子喜歡極了,把所有好喫的都給鷹崽。鷹長大了,開始獨立飛翔,出獵時能捕到狐狸,可即便是這樣,牧人依舊怕鷹襲擊兒子。

有一天捕獵時,其中的一隻受了傷,無奈之下牧人將鷹關到鐵籠。那天外出捕獵,牧人只帶了一隻鷹。家中無人,那天門前枯樹落了幾隻烏鴉,它們嘲笑被圈在鐵籠裏的鷹。那隻鷹憤怒著,它掙扎著想要嚇跑那羣「垃圾」。

臨了時,一隻烏鴉撅著屁股,拉了屎,屎落在了鐵籠鷹的頭上。那一刻,野性徹底被激發,鷹在籠子裏,憤怒嘶叫著,血染紅了那個銹跡斑斑的鐵籠。

這樣一個不能忘懷的故事,完全是偶然得來的。它沒有什麼用,可是它在我心底已種下了一顆種子。每一個喜歡寫作的,我想,他們的心裡都曾種下過類似的種子。

多年以後,不能忘懷的,會執筆成為故事,當種子種的越多,收穫到的也會越來越多。出獵歸來,牧人看到那一幕,他震驚了,後來獵人放歸了那隻鷹,它盤旋在天空,久久的不願離開。

這可能是關乎尊嚴,關於本性的故事,讀過後變成為了種子,種在了我心底。學生時代,能夠看雜誌像是在品茶,但也像偷懶。讀小學時,其實沒看過大塊頭的書,如果說老舍的《駱駝祥子》算是,那勉強算是獵奇。

虎妞引誘祥子,結婚後祥子,在公廁撒不出尿來。後來祥子徹底變了,他的生活沒有了盼頭,日子變成了灰。

如果說這是一部大塊頭,那《平凡的世界》算是啟蒙。當然這種啟蒙,不是科普讀書,而是人格塑造,是可塑性最強時的影響。

現在回頭看,其實每一步走過的路,才能看到答案。路對錯與否,選擇對錯與否,它們都有著一定的滯後性,當我們過一段時間,回頭看走過的路,對錯其實很明顯。

中學時代,幾乎大部分的語文課都是看雜誌度過的。你無法想像,語文課本里所有詩詞,擠到臨近考試才背是什麼樣的感覺。

從《平凡的世界》到《百年孤獨》,其實細想,讀小說除了打發時間,它能帶給我們的什麼都沒有。讀文學是沒有實質意義的,如果非要賦予它一個意義,也許只能用三個觀點去強加闡述。

讀文學小說,最大的意義就是讓無意義的生活有意義,讓無意義的自我開始尋求活著本無意義的意義。這也許是它最大的意義。

同樣的,寫作有什麼意義,孤苦伶仃,還容不得別人幹擾,常常挖空內心,像孤鬼一樣的心裡自語,它有什麼意義?

單純的寫作,它沒有物質性的意義,可是如果你細想,伴隨我們一生的是什麼時,你會發現寫作最大的意義。

孤獨伴隨我們一生,虛假的喧嘩能與它抗衡,可喧嘩過後,孤獨依舊在,而寫作能讓你永遠與孤獨抗衡,這就是寫作最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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