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獲撤控

休班警於去年7月底路過天水圍一條行人隧道時,見到有人在牆上以噴漆噴字,於是停下拍照並報警,但反遭人襲擊。事後3男被控刑事損壞及普通襲擊罪。案件今在屯門法院再訊,首、次被告今獲簽保守行為,撤銷控罪。第三被告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進行預審。

左起:徐瑋樂、廖運良、陳縉儒。

三名被告分別為電梯維修員廖運良(26歲)、學生陳縉儒(17歲)及學生徐瑋樂(17歲)。刑事毀壞罪指,廖及陳於今年7月30日在天水圍天秀路足球場附近行人隧道,損壞屬於路政署的隧道牆壁。普通襲擊罪則指,陳於同日同地襲擊警員X;徐則被指於同日在天水圍天秀輕鐵站襲擊X。

廖運良及陳縉儒今獲準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了事,須向民政署賠償950元,另各要支付500元堂費。期間廖不可作損壞他們人財產的行為,而陳則不可涉及與暴力有關的行為,兩人控罪獲撤。徐則否認一項襲警罪,案件將於本月24日作審前覆核,他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案情指,去年7月30日廖在案發行人隧道,以黑色噴漆在隧道牆身噴字,期間休至警路過,廖問對方「望乜嘢」,休班警於是指照並報警處理。廖見狀急步離去,並將噴漆交予不知名女子;而同時間陳亦以黃色噴漆噴污牆身。稍後時間,陳突然衝向休班警,並叫「唔關你事!」,並以右手大力打向警員左前臂。警員推開,而陳則以手機壓向對方面。其後有警員到場增援,兩人被捕。警誡下,廖承認曾在牆上噴「天」、「月」兩字。

而有關警員匿名令一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透露將批出匿名令,但留待日後再交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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