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第十一届第二次(续)临时大会合法性受质疑。刘志芳提供

由副理事长龚元高、刘福财发起的第十一届第二次(续)临时大会今召开,并选举出选举委员,准备八月十一日改选,但此举是否合法受到外界质疑,原因在于七月十四日所招开的「临时理事会议」已违法FIFA规定,FIFA也来函警告,今召开的临时会也是七月十四日临时理事会议所决议的事项,因此,恐同样不被承认,但龚元高仍表示,这次会议是续六月十八日的临时大会,强调绝对合法。

「正统」中华民国足球协会今回应,本会第十一届理事会部分成员于107年7月14日违反章程召开「临时理事会议」(由龚副理事长主持),本会已于7月19日正式发函予教育部体育署、内政部、本会理监事及本会会员(发文字号:足十一秘字第1070000535号),因本次会议违反本会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会议及其决议均无效。

国际足总于7月21日来函,明白表示「7月14日的理事会议没有按照中华足协章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进行,因此会议的召开违反中华足协章程」,7月14日的理事会议违反本会章程已成事实。

部份理事除违反章程自行召开理事会外,又刻意抵制本会7月20日召开之「第十一届第十六次理监事联席会议」,已严重延宕本会改选事宜并且造成本会权益受损,亦遭到国际足总警告,若持续延宕改选事宜,将提报至国际足总执委会议讨论后续事宜。

本会部份理事等人自行召开理事会议违反本会章程,后又自行刻印「第11届中华民国足球协会理事会」印章,自行对外行文、发送会议记录、开会通知单,已严重损害本会权益、严重误导本会会员代表以及社会大众。

然而,部份理事不思检讨自身违反章程之事实,仍执意于7月22日违法召开「第十一届第二次(续)临时会员大会」,再次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国际足总指示。本会同仁于现场欲递交国际足总7月21日来函,刘副理事长福财拒绝接受资料并将同仁驱赶离场。部份理事违法犯纪已成事实,本会除依章程规定进行议处之外,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目前争议。

本会第十一届理监事任期已于2017年12月31日届期,原订之改选期程却因有心人士刻意操弄「会员代表资格」问题而延宕。

部分理事在国际足总尚未正式提供争议解决方案前,亟欲以违法手段强行通过本会改选相关事由,势必引起国际足总关切。本会为部分理事不理性之行为表达遗憾,亦再次强调后续相关责任将由行为人自行负责。

本会将会依本会章程、国际足总建议及主管机关相关指示,尽速办理本会第十二届理监事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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