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經濟改革摧毀了漢代民間經濟嗎?漢武帝說:這鍋寡人不背!

昆明池上的漢武帝雕像

漢武帝是中國歷史上以雄才大略著稱的皇帝,其在位期間進行的大刀闊斧的改革,也是歷史研究中的老問題了。尤其是其經濟改革,一直被當做漢代民間經濟發展的分水嶺式的事件。

關於這場經濟改革的具體內容,大家都很熟悉,咱也不再複述。而對於這場改革的影響,學者們也做了非常多的研究。大致來說:短期來看,漢武帝經濟改革的基本目的是解決當時的財政問題,此外還有解決王國問題以及相應的地方控制方面的動機,同時也對當時的民間經濟造成了巨大的破壞;長期來看,漢武帝改革也確實爲後世帝制時期國家幹預經濟提供了一個“範本”。其所建立的均輸、平準、長平倉、禁榷壟斷等制度,受到後世君臣的大力推崇。

漢武帝經濟改革摧毀了漢代民間經濟嗎?漢武帝說:這鍋寡人不背!

漢武帝劇照

以上觀點可以說是深入人心,也讓大多數人都形成了一種認識:漢武帝的改革摧毀了自西漢初年以來蒸蒸日上的民間資本。然而,這種長時段的“宏大敘事”似乎會給人一種錯覺,由於這種長期分析是將兩千餘年中的若干節點連接成線,兩個點之間的情況很容易就被人們忽視了,從而下意識地認爲兩點之間是一個靜止的狀態。漢武帝改革摧毀了漢代的民間資本嗎?短期內漢武帝改革確實對當時的民間資本造成了很大的衝擊,但之後的視角一下子甩到了隋唐,似乎這中間的幾百年時間,民間資本就是在不斷強化的官營國有體系的壓迫下不斷萎縮了。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讓我們換一個相對中觀的視角,重新看看武帝改革之後幾百年的時間裏,究竟發生了什麼。

一、漢武帝改革再評價之一:特殊情況下的特殊事件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漢武帝的經濟改革有其具體的時空背景,是一個特殊情況下的特殊事件。前面我們回顧了改革的具體內容,從中可以看出,這次改革是建立在漢初七十年逐漸雄厚的財富積累的物質條件下,在整個國家的動員組織能力發揮到巔峯的情況下由武帝政府推動的一次強制性、系統性的制度變遷。其爲整個國有資本的運作所設計的,是一套“重資產”的運作模式。通過從中央到郡縣層層設置官僚機構,武帝政府和他的“軍師”桑弘羊試圖控制整個國家主要行業產、供、銷的全部環節,從而達到經濟運行的完整“閉環”。在當時的資訊水平下,這樣一種體系要實現信息的及時到達,只能通過設定更多的層級,使用更多的人力從而縮短信息節點之間的距離。可以想見的是,這種對國家動員能力滿負荷甚至是超負荷的運轉模式,是不可能長久持續的,甚至是不可能輕易複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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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也確實如此。在武帝改革的諸多舉措中,持續時間最長的是鑄幣政策,當然其執行過程中個別時段也有過反覆。其他的政策裏面,榷酒最早被放棄,而鹽鐵官營和均輸平準也隨着武帝之後官僚體系運轉效率的下降而不可避免的走向解體。到了東漢時期,對鹽鐵等行業的管理,又逐漸地恢復到了之前類似“包商制”的模式上來,大規模的均輸平準體系也沒有再建立起來。武帝之後,唯一一次試圖重建這個體系的是西漢末的王莽,而他的結果大家也都知道,這也進一步顯示了武帝經濟改革的特殊之處,確實是很難複製的。王莽之後,再一次類似規模的官營國有體系的建立,就要到隋唐之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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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漢武帝改革再評價之二:漢代民間資本轉型的催化劑

在傳統的對漢武帝經濟改革的評價中,有一個似乎是大家的共識,即漢武帝摧毀了漢代前期那種自由的民間經濟,民間資本“周流天下”的局面不復存在。這似乎也是我們國內史家相當長時間內形成的一種思維定勢:或許是出於對明清以來“資本主義萌芽”的情結,對於自由的民間經濟遭到破壞總報有某種遺憾的情緒。但實際上,這樣一種對武帝經濟改革的判斷,似乎隱含着一個邏輯上的假設,即:如果沒有漢武帝改革,西漢初年民間資本自由流轉的局面將繼續持續下去。可是,這個隱含的假設真的成立嗎?

(1)漢武帝經濟改革後民間資本的調整與轉型

不論中長期如何,短期來看漢武帝的改革確實給當時的民間資本、民間經濟造成了很大的衝擊。這些近乎掠奪的政策讓當時的民間資本所有者認識到,依靠流通領域聚斂財富,是非常不安全的一種做法。於是他們紛紛調整自己的經營思路,一方面將投資轉向更具有安全性的土地,另一方面也加緊與政治權力的聯繫,或者賄賂官吏尋求保護傘,或者直接通過選舉進入權力體系。當然,需要指出的是:這種資本向土地的轉移,以及尋求與權力的結合都不是武帝改革之後纔出現的。太史公說的“以末致富,用本守之”、(南陽孔氏)“大鼓鑄,規陂池,連車騎,遊諸侯,因通商賈之利,有遊閒公子之賜與名”,這些現象是西漢初期就存在的。所以武帝的改革只是加速了這一過程。

漢武帝經濟改革摧毀了漢代民間經濟嗎?漢武帝說:這鍋寡人不背!

所以說,武帝的經濟改革並沒有摧毀當時的民間經濟,而是加速了他們轉型的過程。到西漢後期以至東漢,我們從傳世文獻中依然可以看到大量民間資本所有者的記錄,只是他們的經營與生存模式有了很大的變化:越來越多的資本所有者選擇田莊這種綜合性的資本運營模式,同時開始向士族乃至世族的轉型。南陽新野那一衆民間資本所有者,最後連天下都打下來了,能說是被摧毀嗎?那麼,回到本節開始的問題,如果沒有漢武帝的經濟改革,會怎麼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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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帝劉秀是南陽新野資本集團的代表

(2)漢代經濟結構對民間經濟、民間資本的制約

筆者認爲,西漢初年的那種民間資本遍佈各個行業,行業邊界相對清晰,經營相對自由的局面,並不會一直存續下去。這與漢武帝的經濟改革沒有根本性的聯繫,而是由漢代以農業爲主的總體經濟結構決定的。筆者曾據文獻中漢代稅收的數據大致推算過,漢代農業對工商業的比例大致爲8:2。古代社會的農業一般來說具備這麼兩個特點:首先,是投資回報率比較穩定。類似“百畝之田,五口之家”的說法,從戰國的李悝至漢代的賢良文學都在使用,這也是農業投資安全性的來源;其次,農業的投資收益表現出與生產規模高度相關的特點。漢代的經濟結構和農業自身的特點,從消費能力上制約着民間資本向非農產業的投資。可以通過下圖做一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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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對非農產業規模的限制(示意圖)

市場的實際規模是由供給和需求兩個方面共同決定的。在一定時期內,如果不考慮規模效應和技術進步,非農產業的產量應當按照一個固定的“斜率”(即增速)線性增長(曲線1)。這一產量決定了工商業產品的市場供給,而市場的需求則主要由相關產品的消費能力決定。這種消費能力主要取決於收入水平。漢代以農業爲主體的產業結構決定了,其整個社會的主要收入來源來自農業,那麼收入的增加速度應當與農業的投資回報率類似,同樣近似的按照一個固定的“斜率”線性增長(曲線2)。而所謂“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工商業的投資回報率是超過農業的,故曲線1的斜率要大於曲線2。故收入,以及由其決定的需求的增速低於供給的增加速度。

因此,主要由農業產量決定的收入水平,決定了漢代社會的整體消費能力只能支撐A點以下陰影部分的非農產業產量,這就爲漢代社會工商業的規模設定了宏觀上的上限。所以,漢代民間資本在工商業的投資,雖然個體上存在差異,但總體上擴大再生產的激勵不足,這一現象被近世史家反覆提及。這其中有投資組合、政策環境等微觀因素的影響,但宏觀上來說是因爲主要由農業決定的收入以及消費水平,能夠支撐的非農產業規模有限。

所以從宏觀來看,主要由農業決定的收入水平限定了工商業規模的上限,在長週期內使得農業的發展成爲了工商業的規模擴張的前提條件,也使得漢代這種以農業爲主的經濟結構成爲了一種自我增強型穩定結構”,極難從內部打破。所以筆者認爲,即便沒有漢武帝的經濟改革,西漢初年那種民間經濟自由發展的局面也很難長期持續下去。當工商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必然會觸及消費能力的“玻璃天花板”,溢出的富餘資本要麼轉向奢侈消費,要麼只能轉回農業。

文史君說

所以說,漢武帝的經濟改革,在短期內確實對漢代的民間經濟發展起到了比較明顯的壓製作用。但要因此就說“漢武帝改革摧毀了漢代民間經濟”,無疑是不恰當的。放在古代農業社會的經濟結構下,西漢初年那種自由發展的民間經濟,本來也就不具備長期的可持續性。即便沒有漢武帝的改革,當這種自由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自然也會因爲農業爲主的經濟結構帶來的天然限制而走向衰退。武帝的改革,無非是把這種自然發生的變化,用一種更激烈的形式表現出來了而已。

參考文獻:

[1] 參見馬伯煌:《中國經濟政策思想史》,雲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 田昌五:《中國封建社會經濟史》,齊魯書社1996年版。

[3] 劉玉峯:《中國曆代經濟政策得失》,泰山出版社2009年版。

[4] 李一鳴:《制約與反向強化——漢代民間資本投資與漢代經濟結構》,《求索》2017年第9期。

(作者:浩然文史·李一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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