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家產,兒子繼承。父母老了女兒該不該養老?我們農村,通常是這樣的,兒子繼承。但這主要是分地方方俗,農村父母大多都沒有太多遺產。很多除了一些房屋,其它就不是很值錢了。作為女兒,當然也可分,但是很多外嫁的女人她們都不大喜歡打破大家留下的習俗罷了。而女人方面呢,不回娘家分家產,她們的哥子兄弟之類的也不會攀姐姐或妹妹的對父母的供養。一般都是由姐姐或妹妹的自己給父母買衣或其它什麼的。但是在很多女人當中,大多還是見到自己的責任,托起了以哥哥和弟弟擔主要自己擔次要的責任。實際對父母的贍養來說,作為年輕人的我們應該自己多主動,不要動不動就是家產。我個人的認為是父母生我們,他們不是望我們多富有才生,而我們也沒選擇父母多富有,才作他們的子女。我們生來都沒什麼,長大了,懂得財產了。我們為什麼不去創造呢。何必為了父母的財產而大家鬧得讓本也風燭殘年的他們傷心呢。我們應該讓他們在有限的日子裡開開心心的安享晚年,才是我們做子女的最大回報。


兒子繼承,女兒養老,行不通了。


在農村,父母財產通常都由兒子繼承,是鄉俗民約,是慣例,女兒繼承財產不多見,有的父母如果現金較多,有給女兒給的,只是少部分。女兒出嫁,侍候父母最多只能常回娘家看看。父母吃住就是另過,兒子由於離的較近,照料總是比女兒多,各方面較好的,有孝敬心的,父母年老時日常照料,侍候全靠兒子,兒媳,孫子。總之,這個問題總的是受養兒防老傳統思想影響,財產兒子繼承,女兒不承擔主要責任義務。


處於當前國家的法律法規來說,兒女都要承擔同等的義務,享受同等的權利。卻實有些老人偏心那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作為當子女的父母生養你,給了你生命自己做到問心無愧就行了,至於父母的財產沒有必要去斤斤計較了,自己打拚出來的財產,自己享受著心中踏實,在旁人的眼裡不會罵你傻瓜的


現行法律規定子女共同擁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也同樣有瞻養父母的義務。但老一輩人法制觀念談薄,更尊重傳統習俗。特別在農村,幾乎無視法律的存在,所以現在農村家庭矛盾升級,糾紛頻發,清官難斷,爭家產時,排擠女兒,還有要彩禮變相賣女兒的,到後來,父母老邁,有不孝子孫又不想養老,反推給他們的女兒,女兒不服就爭爭吵吵沒無沒了。所以,一個明智的當家人很重要,處理好的家庭和睦,處理不好的,雞飛狗跳,永無安寧。


中國現行法律,父母財產可以任性,任意處理。但是兒女贍養父母都有義務,心理不平衡了吧。

沒關係,法律沒有規定必須要優待,善來善待,惡來惡處!

你想怎麼辦,您說了算!


法律規定:只要父母對子女盡到了撫養義務,那麼,子女就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種責任不因繼父母身份改變,也不受是否繼承財產影響……只要父母把你養大,你就有贍養義務!別為自己的不孝順找借口!


兒子繼承,這部分財產足以養老的話,那麼兒子多承擔些經濟,女兒出力多看看,買些應時小零食即可。如果財產不足以養老,做女兒的也應貼補些,別人老人受罪才好。


這個問題就是理與法的博異,合理不法,合法不合。

按法來講兒子繼承了房產,法理都應兒子負擔。女兒按法應負擔養老,按理沒分到房產不用負擔養老,房產父母說了算,扶養女兒看著辦!謝謝了


誰得誰贍養老人,沒毛病,不要道德綁架,雖然法律規定都有贍養義務,但沒得到的只能應付差事沒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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