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主的問題其實很有意思,感覺特別像兒媳婦對姑子的某種表現。

好言歸正傳,財產繼承這方面的問題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在周邊朋友、親戚、鄰居的圈子中是比較多見的情況,也很容易在民生頻道看到這種糾紛,所以我們就從法理和情理兩個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是法理上,眾所周知我們生活在男女平等的社會主義新中國,在法律和黨紀國法面前男女平等,在繼承法上子女、配偶是同時作為第一繼承人存在的,也就是說如果公公或者婆婆不在了,那麼他(她)的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遺產,當然遺產也不一定總是平均分配,主要以實際情況和協商為主。不論如何在法律上,外嫁的女兒和在家的兒子繼承權和順位是一樣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其次是情理上,在古代的傳統理念上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種說法,一些人的理解吶更是偏薄,我們姑且不論對錯,就從日常生活過中來看,女兒在出嫁後,雖然在伺候公婆的時候雖然不能時刻在身邊,可是一般父母生大病的時候,姊妹兄弟都是會輪流照顧,各盡其力的。不同的只是兒子一般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而女兒出嫁後和夫家生活在一起,在日常生活中接觸的少一些。可是雙親年老難以自理的時候,在盡子女的義務上女兒也是跑不了的,最常見的就是子女輪流照顧或者共同出錢僱傭保姆去照顧。所以在實際需要照顧贍養的時候子女承擔的責任是相同的,不同的是朝夕相處的時間。

最後就是題主講的,外嫁的女兒把掙的錢交給婆家,為什麼還來繼承娘家的遺產呢?其實我們捫心自問,即使父母子女生活在一起,子女上繳工資的情況也是很少見的,畢竟生活的壓力不論是對自己還是他人都是一樣大的。

還是那句話,如果老人身後留有傍身錢,那都是老人勤儉的結果,他們在天之靈也不想因為這幾個錢讓子女們有糾紛,凡事大家多溝通,誰也都不指著這個錢發家致富,都只是在爭一個「理」字而已,沒必要。少一些較真,多一些親情,讓我們給自己的生活留下一絲溫暖不好嗎


現在小年青人都很自己


這種說法不可能,現在那還有掙錢給老人的,老人不貼錢給年輕人就不錯了。


這種行為我不太能理解,首先如果是家裡有拆遷的情況的話,那麼如果女兒的戶口沒有遷走,那麼她得到自己的那一份就沒有什麼不對的,但是如果結婚後還不斷向娘家索取,那還是不行的,但是有一種情況就是,他們家裡就只有她一個女兒。父母條件都還是很不錯的,也願意幫助女兒經濟上的一切,那樣也就沒什麼可說的了,但不過現在的女孩子,沒有幾個會自動的將自己的收入上交給婆家人的。一般都是自己保管著。


沒幾個女人會把自己的錢給婆家吧?用在自己的小家庭不算婆家。什麼叫分娘家的錢?我就不明白了!履行自己贍養父母的義務,享受法律賦予的權利。難道在你眼中,贍養父母是女兒的責任,分家產是兒子的權利?


現在有幾個女人會把錢交婆家?大多是自己工資自己花手裡還掌管老公的工資卡,至於房子車子孩子也啃光公婆退休金。


提問的這種思維的人?嫌錢給婆家?能養活自已都算不錯,別說養娃,更別說給婆家,稍有腦殼的女人就知道自已賺錢是先為自已的小家,孝順自已父母,然後是輔助配合丈夫照顧公婆。


女人結婚後大都在婆家生活,賺的錢交婆家很正常。父母的東西兒女都有份,該分


賺錢給婆婆,我覺得這樣的女人很少,娘家給女人財產也是極少的。

我覺得如果真的這樣就是把老公這裡當家唯一的出路,或者公婆給看孩子,像娘家要財產,被婆家蒙蔽了雙眼。二是和父母沒有太深的感情


交給婆家?錢給公公婆婆了嗎?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