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正常招上門女婿。女方家人會提供房子,給女婿家多少給點錢,女方承擔婚宴的開消。

男人必須要有一份工作來保證日常的開消。有多餘的錢要嗎存卡上,要嗎交給女人,有肚量的岳父岳母會幫助女兒女婿把日子過好當兒子對待,

第二岳父岳母今天說做上門女婿在沒要求,過幾天說讓女婿買房,買車而切要寫在女兒的名下,這樣對女兒以後才有保得。女婿就滿足了當下的條件。女婿以後掙錢必須上交,經後的路很長起的比雞早乾的比牛多,有一點讓岳父岳母女友不順心,到頭來一場空。

第三男方有樓房有穩定的收入,因為愛情而切女房家沒兒子,女方會提出讓男方做上門女婿,岳父岳母會說做上門女婿在沒要求,過段時間岳母說在市裡買套房看你有沒這個實力,女婿左右為難,在加上女友說在市裡買了房家人親戚朋友才會看得起你,男方家人懇定不同意,女友會說你家人不出錢就把現有樓房出售,岳母說在市裡必須房子買在女兒一個人名下房子買了你倆不住在列打拚那年回來都行,岳母說房子裝修了她住,每年都得把掙的錢年底交由岳母保存,說白了一開是就是算計,

娶媳婦也好。做上門女婿也好。彼此給對方有足夠的安全感才能建立彼此相互信任,誰出錢房子寫誰名下無可厚非。


老話說「婚姻大事,不可兒戲」,對於成年人的雙方來說同樣需要慎重選擇,因為你一旦下定決心踏入婚姻殿堂,將意味著你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

首先入贅這事對於男性來說,可能都會十分的反感,但不得不承認一點,倒插門的男人大多也是屬於無奈之舉,相信條件允許選擇的情況下沒幾個人願意上門。那麼就今天主人公的遭遇,我做了一下分析。

1、婚姻存續期間你是否做了對不起妻子或者讓岳父家不開心的事,換句話說就是在家庭矛盾上你佔不佔理。其實一些男性不願意上門的原因也是擔心會遭受排擠,但如果你是想本分過日子,對方卻故意叼難,那麼這件事的過錯方就在於女方,所以結婚所花費用可以走司法程序申請調解。

2、女方是否存在婚姻欺騙行為,需要鑒定於她結婚前後的態度對比,如果是彩禮一到手就對你吆五喝六,排擠看不起,整天找理由離婚,那麼對方可能就涉嫌婚姻詐騙,建議報警處理。

3、家庭矛盾升級演變成的離婚,一般是男方入贅之後在生活中由一些瑣碎事引起,所以這就需要男性要多容忍了,雖然社會人人平等,但你畢竟生活在女方家的一畝三分地,遇事切不可衝動反駁。

4、一般選擇做上門女婿的無非是娶媳婦不容易迫不得已的人,另一種是非常愛女孩願為女孩家庭犧牲自己的人,不管出於那種你都是個非常有勇氣的男人。但你這二十萬花都花完了,估計要回來肯定是不太容易了,如果堅持要錢要賠償就司法調解,如果想清凈的結束此事就當買教訓了,以後做決定之前想清楚。你砸鍋賣鐵娶的媳婦能輕易離你而去,這種女人不要也罷,不然以後日子也不會好過。

男人倒插門最怕的就是傾其所有去上門,熱乎日子沒過幾天卻被掃地出門!

加油一切會好的!


婚姻自由,結婚離婚不能強制。這是婚姻的最高精神。

至於男方變賣自己所以家產,帶20萬元到女方家落戶,六個月被趕出家門。…………,這個結局雖然很慘,也只能說明,倒插門有風險,辦證落戶需謹慎!

這麼一個成熟大男人,辦了一件這麼不穩當的事,還是識人不明,識人不透!

當然,如果你……委屈的認為……你上當受騙了,可以報警。

因為很久以前,一個小夥子,去鄭州和一個中介介紹的姑娘見面,結果姑娘花掉了小夥子幾十元錢,大街上一起逛了逛,卻……說不合適!最後小伙報警,警察把姑娘花掉的錢給追了回來,包括一袋速食麵錢!

所以,報警也是你的一個選項。

當然,吃點大虧,會記得牢牢的,會慢慢變的聰明一點。挺好的!


提問者是一個誠實守信的人,對婚姻戀愛家庭痴情木訥,面對突如其來的事情不知如何是好。

哪怕是原則性錯誤,就是女人在婆家也不會全家趕走一個人(現代人考慮事情前後能關照到)。

上門女婿為題材的電視劇里,女人認為委身男人太虧了,第一個孩子還不是上門女婿的,最後導致女人跟放蜂子的人逃跑……女方招上門女婿的家庭,我看到的沒有貪圖男人錢財的。

被女人的一家人趕出來是多麼諷刺啊!這是另有所圖。意味著對男人的一生是萬丈深淵的打擊。

根據自己的情況,自然拿全部貢獻給女方家庭,首先要講理示弱(對村居委會、理事會人員;對女方的叔叔大伯人員,三管齊下),爭取輿論制高點;其次,臉皮要厚,沉著冷靜的面對他們,坐等拿錢(自己想要的數目和能拿到的數目);最後是光腳不怕穿鞋的,拿不到錢就西瓜皮擦腚~沒完了!站著睡倒一樣錢。

一個男人只要持守正道,不怕邪惡,做好這三條,對女方和她的家人是同樣的制裁和打擊。

直接影響女人再找上門女婿或婆家,能傳揚很遠很遠,甚至很多年……這就是她害你一生你害她一家的征討。

他們還真拿你不能怎麼樣!


一般這種男人是很實在的,傻實在傻實在就是指這種人。全國各地都有。我們局外人一看就知是騙錢玩的,當事人卻迷糊著心眼,不聽人勸。

舉個例子。介紹一個媳婦,媳婦說,你有多少錢?男人多一個心眼說,有錢也不給你說,你要是騙子呢?男人自己認為心眼很多。女人:你不實在,我跟著你,我總要知道你的家底啊,這樣怎麼過日子?你不實在。可你一旦入套就把錢掌握在自己手裡,沒錢就讓你賣房子。一旦得手,就感情不和,婚姻自由了。這婚姻自由可是國家法律保護的。


首先一段婚姻的選擇,要明確是不是以過日子為目的,還是只是為了錢,為了錢能不能好好生活。既然男士選擇變賣家產,說明也是誠心誠意,但是也不能太單純,夫妻雙方婚前財產歸於自己擁有,一段婚姻家庭的組建都不能保證百分之百是一帆風順,但是最好經濟獨立!

任何決定都要考慮後果,最好有經濟來源,留一部分財產,留著養老,多考慮長期,別只顧眼前的愛情,沖昏頭腦,最後一無所有靠女方,如果沒錢苦日子陪你過的也許沒幾個,不是女方勢力而是社會殘酷……有錢能養家,有事業,日子才會過的好,不然肯定柴米油鹽的日子磕磕絆絆……無休止爭吵……


謝謝你的邀請,朋友。

對你的遭遇,筆者深表同情!

你的身份在我們這裡叫"養老女婿",根據字意理解就是招你進門以後,你的岳父母的養老送終是你的義務和責任了,但遺憾地是在你結婚才半年不到的時間,你們夫妻就鬧起了離婚,這不能不講是件痛心的事。

下面再講一講你的錢能不能要回來的問題:一、你變賣了你的所有家產的2O萬元錢,結婚後是交給你岳父母的還是交給你老婆的?當時有沒有文字依據?這2O萬元錢是算你贈送給對方的彩禮還是算作為結婚後夫妻共同生活之用?當時講明了沒有?在交給對方錢的當時有沒有其他人證在場?二、你們結婚半年不到為何鬧到要離婚的地步?是什麼原因造成的?你的岳父母有沒有責任?三、如果是女方確實鬧到非離婚不可的話,你又無能力挽回這個婚姻,建議你將上述的證據收集齊全,然後請一個經驗豐富的律師幫你打這場官司,估計你的錢能要回來三分之二就算燒了高香了。四、在你們夫妻正式提起離婚申訴時,你不要當原告,給女方當原告,你當被告,這樣律師在實際操作時理由就更充分了。

以上是本人的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具體的意見聽律師的。


人財兩空,很悲慘。所以自古以來,就有很多男人不願意去當上門女婿,一是因為世俗的目光,二是因為上門女婿代表著家庭主導地位缺失。就猶如本問答里的男主角,在上門女方六個月後是被趕出門,而不是好聚好散。

曾經,我有一個遠親叔伯,就是落到如此下場。聽母親說大概是在九十年代,那個善長於做木工的叔伯大概存了三四萬元錢,只因年青的時候窮錯過了取親的好時機。人到中年,存了錢,又遇見了一個心儀的二婚婦人,便匆匆忙忙把自己家裡的東西賣了,拿著錢去女方家生活了,還辦了結婚喜酒。因為女方家已經育有一兒一女,所以別人是肯定再不會為他生孩子了。這個叔伯也沒在意,覺得對她和她的孩子好,他們也會對他好,所以他一直都拼死拼活的幹活養家供孩子們讀書。後來他去給別人修房子摔斷了腿,一切都變了。那個女的不是嫌棄他吃飯多就是嫌棄他說話做事不合理。長大了的孩子們在那個女人的挑撥下也不怎麼搭理叔伯。叔伯開始抽煙喝酒,被女人逼極了也和女人吵架,最後被趕出了家門,此時的叔伯真的是一無所有,悲慘之極。

俗話說兔子被逼急了也會咬人,叔伯就是這樣的。他被那個女人一家趕出來以後,天天去找村上的幹部解決此事,可是清官難斷家務事,他們也只是勸和勸和,實在不和,也只能讓叔伯先回自己的家呆著。也有親人朋友幫他找律師,可是他拿給女方的錢無任何憑據,養孩子用的錢也無證據,說來說去,人家女方還覺得自己虧了,你到別人女方家去吃住,你也並沒有讓她們一家大富大貴,反而還讓她為你煮飯洗衣等,唉!說起來都是淚。叔伯找了幾次那個女方的長輩出來調解此事都無果而終,最後心哀莫大於死,叔伯便獨自回家成了村上的五保戶。


為啥被女方趕出家門?既然當初費了那麼大勁,對女方可以說畢恭畢敬。不然咋能不給自己留條後路?現在被趕出家門,原因不過是,要不自己做了對不起人家女方的事兒,讓人家發怒了,寒心了,覺得日子沒法過了。狠狠心,讓他滾蛋。要不就是騙婚,當初男方腦袋一熱,做了蠢事,以為這樣,以後就抱的美人歸,過上甜蜜的小日子,其實,女方不過是個婚姻騙子,只是看重他的錢,不是看重他的人,假意奉承,請君入甕。等男方著了道,就一腳踢開,讓他人財兩空。因為從男方身上已經榨不出油水來了(要不為何婚姻持續了6個月)。


女方會把你趕跑,為了什麼呢?她們出於什麼理由?你是否犯了什麼特大的違法事情呢?這首先要證明你一切正常的情況下,那麼一紙訴狀告到法院,用法律途徑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並且這半年的勞資,及精神損失費等等,要求法院裁決。且莫做出過激不當行為,相信正義會戰勝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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