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区公所。(图/社会中心翻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淡水区公所清洁队前代理队长胡银树,涉嫌于标案浮报价格,借此向厂商收取超过140万元的回扣,最后高院判处17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并于今年7月驳回胡上诉。但检方通知入监执行时,胡已落跑,检方依法通缉,并声请没收他当年缴纳的30万元保证金获准。

判决指出,胡银树于2008年担任清洁队代理队长的期间,利用垃圾车、倾卸式抓斗车、多功能高压冲吸清沟车等7项采购案机会,向厂商收回扣141万5000元,还用一车两卖的手法让镇公所多付200多万。

高院判胡17年,须入监服刑,岂料当检方通知入监,他居然落跑,下落不明,检方依法通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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