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本是個草包,他從見夏金桂就已經中了圈套,看姑娘是個絕色就鬧著娶了過來,未此還和薛姨媽鬧了好大不愉快。新婚燕爾,夏金桂說什麼他都聽,還看上了金桂的丫頭寶蟾,被金桂識破算計。偏偏薛蟠不知道為了得到寶蟾而丟棄香菱任人欺負。

金桂終於摸住了薛蟠的脈,撒潑使狠,急得薛蟠殺不得打不得,輸理丟面子。薛蟠雖是混蛋卻很愛面子自然鬥不過金桂,以至於受金桂限制。

這可能就是人常說的喫人嘴短的下場吧,那麼個霸王竟然被服。可見金桂是個厲害的,管制住了薛蟠,可惜她不好好過日子,否則定能將薛蟠管理好,過上幸福日子。大家怎麼認為的?歡迎討論?


夏金桂是個沒完沒了的人,這樣的藝術典型,我曾在晚清的譴責小說裏讀到過,他會一直弄到家敗人亡為止。家敗了,人亡了,她也就安分了,誰找到這樣的人做老婆,真是倒了八輩子的黴。

薛蟠就是這樣的一個倒黴蛋,然而以中國律法,薛蟠具有此種權利,一紙休書休了她,他為何不這樣做呢?

休就是男人不要女人了,不需要到官府辦理手續,寫一封休書,打發她回孃家,就算是離婚了。但是那個時候休妻也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女人犯了七出,方可以這樣做。哪七出呢,無子,淫佚,不事公婆,口舌,盜竊,妒忌,再就是患有惡疾。

這麼七條,只要觸犯一條男人,就可輕鬆與之離婚。就舉這七種不良的行為,薛蟠和夏金桂二人結婚不久,無子可以不算,可以休掉夏金桂的理由,似可說口舌,妒忌和不事公婆這麼三條。

但實際操作起來,薛蟠很難辦到,天下妒婦口舌不淑,不孝父母的太多了,都能休掉了嗎?七出之條出於古禮,早已不適應時代發展了,到清代也沒有什麼實際應用價值了,人一旦成為夫婦,就會成了一種複合型社會關係

有很繁多很繁雜的社會責任攪在了一處,休妻的要求是夫婦感情關係的徹底斷裂,是薛蟠,偏不具備這一條,而且他有許多把柄在金桂手中,薛蟠和夏金桂不具備社會需要的離婚條件

因為除了七出之外,在立法上有更宏觀的規定,父母俱存,兄弟無故,族無犯,禮之男,這是更大的禮,你家裡休妻這麼大的事兒,搞得輿論沸騰,外面人都紛紛議論你,家長裏短

這就對整個家族導致更惡劣的聲名,七出是七出,真的做了不合算,這是事情的內在本質?

在這個意義上,其實,薛蟠還是個還男人,認同麼?


薛蟠同志近水樓臺先得月,在沒有夏金桂允許的情況下,先把人家的貼身丫鬟給玩了。玩人手短。英雄氣不長。自己失理在先,因為這件事讓夏金桂抓住了一個把柄。成了一個表面強悍,內則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妻管嚴」。他當然害怕,不敢打罵夏金桂了。別說是他。整個薛家,除了薛寶釵(夏金桂的忌憚對象)和薛蝌(夏金桂實際喜歡之人,薛蟠的堂兄弟。)之外,夏金桂同志沒有把任何人放在眼裡。


「自己尊若菩薩,他人穢如糞土;外具花柳之資,內秉風雷之性。」曹公已暗言,夏有其性格強勢和花柳之資,同時,因四大家族的衰敗,薛家已大不如前了。故而懼怕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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