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20日就前總統朴槿惠涉嫌受賄、違反選舉法而被公訴的兩大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她八年有期徒刑;加上親信崔順實干政案一審判決,朴槿惠的刑期總計已達32年。

韓聯社報導,針對朴槿惠被指控的21項罪名進行庭審的三大案件,一審流程到此均已結束。

親信干政案二審訂於8月24日宣判。南韓媒體分析,考慮到朴槿惠去年10月宣布抵制審訊,她缺席二審宣判的可能性較大。

朴槿惠被指控收受國家情報院(國情院)提供的特殊活動經費,介入新世界黨(現自由韓國黨)黨內公推過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日對該兩起案件分別判處朴槿惠六年和兩年有期徒刑,針對收受經費還另判處支付追繳款33億韓元。

去年4月17日,檢方對朴槿惠提起公訴,指控朴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謀,強迫企業向崔順實掌控的Mir財團和K體育財團出資774億韓元,濫權下令炮制文藝界黑名單打壓異己等,朴槿惠共涉嫌18宗罪。

法院在一審中針對朴槿惠大部分罪名認定成立,但對朴槿惠涉嫌第三方受賄罪、對崔順實之女鄭某提供的部分資金宣判無罪。檢方不服法院未認定「(三星)為繼承經營權進行不正當請托」構成犯罪,為此提起了抗訴。

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二審審理經過四次公審,於20日結束。檢方當日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30年有期徒刑,並處以1185億韓元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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