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新增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爲銷售機構並參與費率優惠的公告
根據金元順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與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實財富”)簽署的銷售服務協議,自2019年4月2日起,嘉實財富將銷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體公告如下:
一、適用基金
二、業務範圍
自2019年4月2日起,投資者可在嘉實財富辦理上述基金的開戶、(認)申購、贖回、定期定額投資及基金轉換等業務。今後本公司發行的其它開放式基金是否適用於上述業務,本公司亦將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公告,具體業務的辦理請參照本公司及嘉實財富的相關業務規則和流程。
三、費率優惠
經與嘉實財富協商一致,本公司決定旗下基金參加嘉實財富的費率優惠。具體折扣費率、業務辦理的流程、費率優惠期限以嘉實財富頁面公示爲準。基金原費率請詳見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發佈的最新業務公告。如本公司新增通過嘉實財富銷售的基金產品或者對已通過嘉實財富銷售的基金產品新增、變更份額類別,則自該基金產品或該類份額開放申購當日起,將同時開通該基金或該類份額上述優惠活動。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是指投資者通過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銷售機構提交申請,約定每期扣款時間和扣款金額,由銷售機構於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資者指定資金賬戶內自動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投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