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藏在全国区域计划的魔鬼:国土保育与保安缺口

全国区域计划所划设之第一类环境敏感地区是将各目的事业主关机关所划设之环境敏感地区纳入,各目的事业主关机关未划设者,区域计划主管机关不另划设,此让国土保育与保安之有很大之缺口!全国区域计划主管机关应该握有「国土规划权」,全国区域计划主管机关基于国土保育与保安目的,应该划为环境敏感地区者就应该在全国区域计划或是直辖市(县市)区域计划中划设,而不应该推卸责任,沦为无主见的「跟屁虫」,跟在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屁股后面划设!再者,对于第一类环境敏感地区全国区域计划主管机关应该要有LP,明确指定为「限制发展地区」,对于第二类环境敏感地区应该明确指定为「条件发展地区」,采取「正面表列」方式,列出得有条件发展之项目、许可条件、以及绩效标准。在此郑重呼吁内政部陈威仁部长要正视「全国区域计划」在国土保育与保安部门所潜藏的魔鬼,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处理「全国区域计划」与各「区域计划」所造成之国土保育与保安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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