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真要交稅嗎

多年前,我去買書,很喜歡一個網站,叫噹噹網。2009年,噹噹網創立近十年,上市依然是夢幻泡影。員工將沒有流動性的期權視作是一張廢紙,於是公司啟動了內部期權的回購。

公司內部將其稱為「百萬美金回購期權計劃」,很多同事都賣了期權,改善生活,因為不能上市的期權就是一張廢紙。

然而,故事極具戲劇性的。2010年12月8號,噹噹網成功在美國的紐交所上市,開盤價為二十四塊五毛錢,較發行價十六美元,大漲百分之八十七,收報近三十美元。而當時噹噹網員工期權行權價格最低只有0.1美元,最高也只有一美元多。如果當時沒有將期權回購給公司,現在將獲得上百倍的收益。

怎麼交稅呢

天下沒有白喫的午餐,期權的稅收是怎麼交的呢?

首先,獲得期權有兩個關鍵詞,第一個叫行權,第二個叫套現。

「行權」指得是你購買期權,期權變成自己的,讓所有權的歸屬發生轉移。此時,你要交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行權時的每股市價減去行權的價格乘以股票的數量。

舉例:公司給你的行權價(公允價值)是五十美金,而上市的收盤價是一百美金,那麼當你付五十美金來購買的時候,你就要交稅,一百減去五十乘以股票的數量,再參考個人所得稅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百分之三到四十五的累進稅率,在一個公曆年內,多次行權個稅是一樣的。

第二個關鍵詞叫套現,套現指的是你將股票賣出,賣出的時候,適用於財產轉讓所得,稅率是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轉讓的時候,(每股的市價減去行權價)乘以股票數量。舉例你有一萬股,現在市價是一百二十美金,那就是一百二十美金減去五十美金,乘以股票數量再乘以百分之二十的財產所得稅率。

好消息!!去年9月,國家出臺了《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調整了過去的股權激勵稅收政策,對企業的員工進行減負,並將此前的兩個納稅環節合併為一個,並延後納稅時間,統一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稅率徵稅。

股權收益交稅的政策

國家稅法具體條款如下:

「非上市公司實施符合條件的股權激勵,納稅人可在股票(權)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權獎勵獲得時暫不納稅,待實際轉讓股權時,直接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激勵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價)×股票數量

國家最新的政策財產所得的稅率是百分之二十,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包括股息紅利都是如此。但如果是合夥企業,就不一樣了,合夥企業在轉讓股份的時候,要按照個體工商戶的收益來繳稅,稅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三十五。

順便說一下,股權轉讓價格低於「成本」,不需繳納所得稅。

根據相關法規,有四種情況:

(一)所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

(二)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三)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為股權的收益交點稅是必然的,人生最痛苦的事,是沒有交稅的機會!

文:劉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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