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中午,在陝西的天華路虎4S店門口,一名4S銷售人員怒氣衝衝和一名顧客扭打在一起。

  都說顧客是“上帝”,這怎麼還和“上帝”打起來了?看這名銷售自帶十米氣場走過去,中途還扣上鈕釦,誓要把這名“上帝”痛打一頓。

  爲何陝西天華路虎4S店門口會出現4S店銷售毆打顧客的一幕?這事兒得從李女士去買車說起。李女士和丈夫一直想買輛車,最終李女士看上了路虎發現神行,並在3月28日和丈夫去陝西天華路虎4S店看車。

  在當天看完車,李女士就交了8000定金並且選擇了3年分期,並準備在第二天提車。3月29日上午,高高興興前來提車的李女士發現銷售列出的費用清單不正常,除了正常的車價之外,還多出了服務費、續保費以及掛牌費等等共計2萬多元的費用,還強制讓李女士在這家店裏續保三年,否則不僅車提不了,定金也不給退。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條及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售車過程中不得加收附加費用,不得強制購買保險等。當李女士對這些費用表示質疑的時候,銷售卻表示想要買車的話,這些錢必須要出。

  看到這兒相信大家都明白了,這明顯是4S店的一個套路,讓消費者花更多的錢去買車,賺取更多的利潤。

  當時陪同李女士和這名銷售溝通的還有一名記者,在李女士和銷售溝通不順暢並走出店門的時候,這名銷售還情緒激動繼續和記者理論,李女士就拿出手機想記錄下來。誰成想李女士的這個舉動徹底引爆這名銷售的情緒,於是雙發爆發了衝突,出現開頭那一幕。

  據悉,陝西天華路虎4S店已經想李女士道歉,涉事銷售也被停職處理。而李女士也表示原諒,並繼續購車。

  其實與其說顧客是上帝,不如說是待宰的羔羊。被4S店欺詐的可不止李女士一個,今天就來盤點一下4S店欺詐消費者的案例。

  案例一:

  台州的王女士看中了某品牌的小型轎車,雙方約定車價爲83000元,由4S店代上牌和辦保險,並簽訂了一份合同。合同上“精品選裝一欄”標註了底盤裝甲、全車貼膜以及腳墊(未標明價格),並約定贈送玻璃險。

  但等王女士興沖沖去提車時,卻被收取85800元。4S店表示底盤裝甲、全車貼膜、腳墊以及玻璃險都不是免費贈送的,這讓王女士感到愕然。經過多次協商未獲得滿意的處理結果,憤怒的王女士將這家4S店告上法院。最終法院認定的結果是,4S店未構成欺詐,但是返還王女士精品費950元,維修費168元,共計 1118元。

  案例二:

  江都的王先生購買了某品牌的SUV車型,並順便花了3188元購買了8次基礎保養套餐,加上新車的免費首保,一共就是9次保養。結果王先生第三次去做保養的時候,卻被要求收取240的費用。4S店的這一舉動讓王先生非常納悶,明明辦了套餐可以做9次保養,爲什麼第三次開始就要收費了?當時也沒提到240的工時費?

  原來這份合同的第三條是這麼規定的,“保養時除涉及更換機油、機濾、墊片以外,其他項目的材料費及工時費,由客戶自行承擔”。這就很容易讓人誤解成更換機油、機濾、墊片等完全免費,超出這三項才需要收費。如果寫成“保養時除涉及更換機油、機濾、墊片的材料費以外,其他項目的材料費及工時費,由客戶自行承擔”,就很好理解了。少了“材料費”這三個字,讓人理解起來就不一樣。

  不過這文字遊戲,也是4S店的套路之一。很多消費者爲了儘快處理好,也就默默接受了。

  關於4S店套路和欺詐消費者的案例還有很多,就茶哥自己也曾經親身歷過被強制加價才能提車的情況。一些無良4S店並不遵守消規,甚至還堂而皇之欺騙消費者,如將運損車充當新車售賣、強制購買精品或變相加價等等行爲層出不窮。

  在這些無良4S店看來,顧客並不是上帝,而是一頭肥美的羔羊,只待將刀磨鋒利了就可以宰。而消費者購車時,應當擦亮眼睛看清楚合同,避免掉進4S店的文字陷阱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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