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獨自在商場拼搏,難免會感到勢單力薄,尤其是對於初次創業的人來說,資金不足,核心技術短缺,管理經驗匱乏,都會降低成功的可能性,因此合夥創業是未來大家經常會遇到的。

那麼大家為什麼要合夥創業呢啊?無非就是希望通過優勢互補,來讓企業達到一個更高的起點,讓自己的企業在市場上有更強的競爭力。

當然合夥創業,也不是那麼一帆風順的,也會遇到很多問題!比如說參與項目的合夥人,會遇到投入資金,技術,人力等各方面的困境,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那我們的就一定要維護好與合作人的關係,不然的話就會激發矛盾,造成兩敗俱傷!

合作的前提也應該遵循什麼原則呢?

1,應該遵循推行民主化管理,就是說參與合夥的人,都是整個項目的一份子,都有知情和參與的權利。一定要尊重合夥人的意願啊,在民主的基礎上達成共識。

2,合夥人之間是合作互利的關係,不是競爭對手的關係,所以說一定要用戰略的眼光去看待合作關係實現這個雙贏或共贏促成合作成功。

3,優化資源的配置,合作的目的是在於取長補短,增加總體實力。所以合作要認清各方的優勢劣勢,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請參考這三點來考慮合夥人資金短缺的問題,最大限度的實現共贏!


合夥人沒錢了?一定要合夥人出錢?還是你想踢合夥人出局,每一步想清楚自己的目的和初衷。

如果想多追加資金,那不能融資?增資擴股?辦法總比困難多。

如果想踢合夥人出局的一個藉口,何必找這樣的理由?平常工作違規,合夥協議簽署的分工,肯定能找出,如果找不出違規項,那就增資擴股。

合夥生意也要講究人性,不能因為一個小事就踢出局,新進來人一看這人的今天會是我的明天不?

學習更多合夥方面知識,私信或者關注我!


一是研究股東協議。看一看股東協議是如何簽訂的,在資金投入上是怎麼約定的就怎麼執行。

二是直接溝通。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裏沒有約定,雙方就直接溝通,研究資金的問題。

三是重新簽訂協議。經雙方協商確認無力投資,就退出股份或減少股份達成新的協議。

四是走完法律程序。雙方討論的結果形成會議紀要,併到工商局修改章程,重新分配股份,這樣就沒有法律風險了。


有三種方法,第一,以原始價格回購其手中一部分股權,第二,增資擴股,變相稀釋他的股權,減少分紅,第三,內部進行股權激勵,稀釋他的股權,減少他的分紅。如果需要詳細解答可以關注我私信我,然後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給你整體解決方案。


銀行保險櫃裏大量黃金在哪裡堆著,不會變多,不會變少!

有人經營後,要嘛變多,要嘛變少!

你認為你的沒錢的合夥人是可以讓黃金變多的主體那也可以給乾股,如果認為不值…… 自己定。

怎麼分股份,根據你項目也好,買賣也好,找個懂你這個行業的專業的給你參考。

股權激勵已經不是新鮮事了。現在我這裡都開始做公司成員創造100塊,給他150激勵了。


沒資本,那就撤夥,另尋一條生路!


你的投資就算借給公司的,盈利了還給你並支付利息和一定的協商費用,當然也可以不投了雙方硬挨,用盈利的錢來算各自比例的投資,還可以拉第三方進來入股,辦法總比困難多,前提是要有錢途值得投入。


重新分配股權或者散夥啊


追加投資前,把現有分成股份,再投資就等於買股份。


這個不好說,要看你具體的情況,然後才能給你合適的回答,因為我們說的話也要負責??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