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旭瑞:「沒有老闆會願意將公司的所有資產,放在一個自己無話事權的信託基金內。」

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的遺孀羅杜莉君(羅老太),入稟控告匯豐信託一案,今午在高等法院續審。羅老太次子羅旭瑞供稱,匯豐信託享有的酌情權只是正式的法律用語,但羅家與受託人的共識一直都是聽從兩老的指示,羅旭瑞多年來都無實際見過匯豐信託行使酌情權。羅旭瑞又強調委託人享全權指示,是一般營商常識,因沒有老闆會願意將公司的所有資產放在一個自己無話事權的信託基金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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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旭瑞承認自己無參與1984年成立信託時與匯豐信託商討的過程,但他理解父母的意願一直都是由信託維持鷹君的控制權。他透露自己亦經常獲銀行家和律師邀請,將他的公司資產存入信託基金,但國際間慣常做法都是銀行聽從委託人的指示。他從與匯豐信託代表開會得到的印象,都是對方會聽從羅老太的指示,即使對方違背指示,亦不會有任何商業得益。

羅老太次子羅旭瑞(右)今到庭作供。資料圖片

代表匯豐信託的御用大律師Paul Girolami將缺席今周聆訊,辯方今由資深大律師馮庭碩負責盤問。馮指出匯豐信託於2008年及2009年分發股息時均有行使酌情權,包括要求受益人豁免其30日事前通知的規定。羅旭瑞認為2次分發股息金額分別高達3千萬美元及1.63億美元,匯豐信託只會在服從羅老太指示下才作如此龐大的分配。

馮庭碩質疑,匯豐信託代表每次收到指示後均會再一次查詢羅老太意願,這豈非顯示匯豐信託有行使酌情權?羅旭瑞認為這僅屬例行公事,相對於大數額分配只是枝節。他又舉例說,一酒店老闆要求豁免某重要客人的房租,其下屬卻指做法對其他住客不公,老闆便聽從下屬建議。在本案中,羅老太作為「老闆」只是接納「下屬」匯豐信託的建議,但重點仍是下屬須聽從老闆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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