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過格是道士自記善惡功過的一種簿冊。善言善行爲“功”,記“功格”;惡言惡行爲“過”,記“過格”。《太微仙君功過格·序》稱:“修真之士,明書日月,自記功過,一月一小比,一年一大比,自知功過多寡。”功多者得福,過多者得咎。道教以此作爲道士自我約束言行、積功行善的修養方法。

人的行爲善惡自有報應的思想,早在先秦時期就已形成。

《易經》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漢代又衍生出天地神靈監督人的善惡行爲,予以報應。 《河圖·紀命符》稱:“天地有司過之神,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紀。惡事大者,奪紀。過小者,奪算。隨所犯輕重,所奪有多少也。人受命得壽,自有本數。數本多者,紀算難盡,故死遲。若所稟本數以上,而所犯多者,則紀算速盡而死早也。”

道教繼承漢代讖緯學說,也將神靈報應人之善惡作爲約束道士的方法之一。《太平經·大功益年書出歲月戒》稱:“過無大小,天皆知之。簿疏善惡之籍,歲日月拘校,前後除算減年;其惡不止,便見鬼門。”同經《天神考過拘校三合訣》稱,天地諸神共記人之罪過,三年一中考,五年一大考,“過重者則坐,小過者減年奪算”。

《老子想爾注》也宣稱,天神賞善罰惡,在冥冥中監督着人們的道德行爲:“道設生以賞善,設死以罰惡”;“人爲仁義,自當至誠,天自賞之。不至誠者,天自罰之”。

《赤松子中誡經》稱人之壽命都有一百二十歲,以每年三百六十五日計,合四萬三千二百天。“天上三臺北辰司命司錄,差太一直符,在人頭上,察其有罪,奪其算壽。若奪一年,頭上星無光,其人坎坷多事奪算十年,星漸破缺,其人災衰疾病。奪其算壽二十年,星光殞滅,其人困篤,或遭刑獄。奪其算壽三十年,其星流散,其人則死。時去算盡,不周天年,更殃後代子孫,子孫流殃不盡,以至滅門。”故“爲善者,善氣覆之,福德隨之,衆邪去之,神靈衛之,人皆敬之,遠其禍矣”

據《赤松子經》說:北辰即北斗七星,北斗第一星(東鬥)主管增減人的壽命,第二星(西鬥)主管功名,第五星(南鬥)登記生錄,第六星(北斗)記錄死籍,第七星(中鬥)爲東西南北四鬥之魁星,總監一切神靈的生死禍福。《河圖紀命符》則說,除了天地有司過之神外,每家每戶還有竈神,人的身體內部則有“三尸”之神,每到一定時候,即上天向司命神作彙報,報告人的罪過。

《太上感應篇》雲:“禍福無門, 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爲,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爲,而凶神已隨之。——諸惡莫作,衆善奉行。久久必獲吉慶。故吉人語善、視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兇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胡不勉而行之?”

陳摶《心相篇》雲:“積金以遺子孫,子孫未必能守;積書以貽子孫,子孫未必能讀。不若積陰德於冥冥之中,爲子孫久長之計。”

《心命歌》雲:“心好命又好,發達榮華早;心好命不好,一世也溫飽;命好心不好,前程恐難保;心命都不好,窮苦直到老”

《格言聯璧》雲:“以父母之心爲心,天下無不友之兄弟;以祖宗之心爲心,天下無不和之族人;以天地之心爲心,天下無不愛之民、物。”

《抱朴子內篇·對俗》稱:“人慾求仙,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爲本”而且具體規定:“人慾地仙,當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若有千一百九十九善,而忽復中行一惡,則盡失前善,乃當復更起善數耳。故善不在大,惡不在小也。”

《玄都律文》亦稱:“爲善者自天佑之,爲惡者天必殃之。”

人有一善,心定體安;人有十善,氣力強壯;人有二十善,身無疾病;人有三十善,所求者得。四十善、五十善以至九十善、二百善、三百善直至千善,各有善應。最高的善應是“後世出神仙真人”。

其後的一些道教經籍如《要修科儀戒律鈔》《至言總》《墉城集仙錄》等,也多有關於善惡果報計數的類似記述,但所有這些善惡計數都是由天地神靈所爲。

唐五代道士杜光庭在《道門科範大全集》中稱仙靈主宰“錄善惡之二書,舉功過之兩簿”,又稱南極司錄“掌吉凶禍福之文,判長短死生之命。功則添而過還滅,善既錄而惡必除”。

根據有關記載,自記善惡功過之事始於宋儒。據宋葉夢得《避暑錄話》記述,趙 中歲常置黃黑二種豆子於几案間,以黃豆記善,黑豆記惡,每興一善念,則投一黃豆於器皿中,反之則投黑豆。此可謂功過格之濫觴,清石成金《傳家寶》稱,范仲淹、蘇洵等人均備有簿冊,記錄功過,以鞭策自己,行善去惡。據傳,經明袁了凡的大力倡導,遂大行於世。

呂祖《勸世詩》雲:一毫之善,與人方便。一毫之惡,勸君莫作。衣食隨緣,自然安樂。算什麼命?問什麼卜?欺人是禍,饒人是福。天眼昭昭,報應甚速。諦聽吾言,神欽鬼伏。

許遜真君《警世格言》雲:

存心不善,風水無益;父母不孝,奉神無益。兄弟不和,交友無益; 行止不端,讀書無益。心高氣傲,博學無益;做事乖張,聰明無益。不惜元氣,服藥無益;時運不通,妄求無益。妄取人財,佈施無益;淫惡肆欲,陰騭無益。

張君房繼承道家積善的思想,提倡爲道者要積小善戒小惡。

他在《雲笈七籤》中說:“萬善之要者,道德孝慈功能也;萬惡之要者,反道背德兇賊殺也。若乃強烈之,善者天亦福之,自然之善者即可知也。若乃強烈之,惡者天亦禍之,自然之惡者,即可知也。但有爲小善者勿爲無福,爲小惡者勿爲無禍。小善者如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爲一善以至於萬善一,一而皆有福應,既萬善功滿乃爲九天大帝;爲小惡者如積小以成大,從微至著,爲一惡以至於萬惡一,一而皆有禍應,即萬惡業滿乃薜荔獄囚衆,永無原放之期也”。

古云:“行善之人,如春園之草,不見其長,日有所增;行惡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見其消,日有所損。”“勢可爲惡而不爲,即是善;力可行善而不行,即是惡。”

道士自記功過當是仿效宋儒而來。元代淨明道有學道人“自錄”功過的規定,《太上靈寶淨明飛仙度人經法》卷一說“十戒”的第三戒要求學道者無忘“日錄”。日錄者,所以修檢善惡之處,因此,它是“不教之師也,不說之友也,不詔之君父,不約之法度。”淨明道的“自錄”是後世道教功過格的雛型。

託名古仙或祖師撰述的有關“功過格”的小冊子甚多。較著者有成書於金大定十一年(1171)的淨明派《太微仙君功過格》以及《警世功過格》和託名呂洞賓的《十誡功過格》等。

《太微仙君功過格》立功格三十六條、過律三十九條。各分四門。其中,功格有救濟門十二條、教典門七條、焚修門五條、用事門十二條。過律有不仁門十五條、不善門八條、不義門十條、不軌門六條。要求“受持之道常於寢室牀室,置筆硯簿籍,臨臥之時,記終日所爲善惡。”

《十誡功過格》吸收宋明理學家的修養內容,稱“學道乃身心性命之事”,以十戒定功過。十戒指的是戒“殺、盜、淫、口惡、口舌、綺語、妄語、貪、嗔、癡”。

《警世功過格》認爲儒正心,道存心,佛明心,會通三教,修心爲本。因此稱“變化氣質,歸於純粹”爲一千功,而“心懷陰險”爲五百過。

老子說: “我有三寶,持而寶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爲天下先。”

就是說得道的人有三大法寶,一個是“慈”,“慈”就是仁慈,就是善良,就是慈愛,就是下,就是把自己看做同萬事萬物、黎民百姓一樣,完全平等,沒有特殊。二是“儉”,“儉”就是節約,“儉”就是無執着。三是“不敢爲天下先”,就是不出風頭,不冒尖,不處前,不領先。

功過格的各種功和過的規定,其特徵就是仁民愛物、忠君孝親、崇信三寶(道、經、師)。它是道教倫理思想的體現,也是宋明以後中國傳統道德價值標準的反映。

道教中的倫理道德思想,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而弘揚中華民族優良道德傳統,爲社會穩定,民族團結,實現社會和諧,建設美好國家,始終是道教爲之不懈追求的社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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