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奥斯卡上,除了以种族歧视为背景的《绿皮书》备受关注之外,致敬皇后乐队主唱Freddie Mercury(以下简称Freddie)的音乐传记电影亦大放异彩。说起皇后乐队,不仅有《We Will Rock You》和《We Are The Champions》等知名歌曲在世界范围内广为传唱,主唱Freddie亦被冠上诸如“英国第一位亚裔摇滚巨星”、“史上最伟大的摇滚歌手”之衔。

获得金球奖最佳剧情片、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之后,与他们最具个性特色的歌曲《Bohemian Rhapsody》(《波西米亚狂想曲》)同名的电影在今日也将正式唱响内地荧幕。影片是对这位传奇主唱并不漫长的一生的复刻与致敬,而在观影之前,我们也想试着解读他神秘人生的一角。

我会成为一个传奇

“我一直都深知自己是一颗耀眼明星。而现在不同的是,这世上的其他人似乎也都这么认为。”

——Freddie Mercury

风骚狂野的摇滚巨星,是当时的媒体为他“打造“的人设。看过1981年演唱会的人,都绝对忘不了Freddie在舞台上,那风骚的走位,精简的装备,自信的表情,饱满的步伐,还有鲜艳的红领巾。他一站上舞台就光芒万丈,仿佛为舞台而生。

Freddie的乐感和嗓音可能是天赐的礼物,他从七岁起学钢琴,在聆听收音机里的广播节目后,就能马上重复弹奏出所听到的歌曲,这令他当时的朋友们感到十分不可思议。他能唱出跨四个八度的音域(他自嘲这得感谢他的龅牙),拥有几乎不跑调的音准实力,被称为摇滚界唱功最强的主唱之一。

其实在当时,他的音乐事业可谓一波三折。大学毕业后,他在伦敦的肯辛顿市场卖二手衣服维生,1969年时自己组建了一支叫“Wreckage”的乐团,但没红,后来又加入了“Sour Milk Sea”,不到一年,这个团就解散了。1970年,他遇到了吉他手布莱恩·梅(Brian May)和鼓手罗杰·泰勒(Roger Taylor),“死皮赖脸”地推销自己,加入了当时正缺一位主唱的Smile乐队,并将其改名为“Queen”。

据他身边的好友回忆,Freddie讨厌重复,爱做别人从未做过的事。他爱歌剧、音乐剧、芭蕾,爱听黑人音乐,甚至曾经一度迷上夜店迪斯科。他热爱作曲,特质鲜明,总能将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音乐类型融在一起,《波西米亚狂想曲》也正是其中非常著名的一首。

他的演出风格也受到了一些歌剧的影响,看上去十分戏剧化又极富感染力。他是一位能将观众掌握在手心里的歌手,队友布莱恩·梅评价他的表演,说,“Freddie能让体育场最后一排的最后一个人感到和他联系在一起。”

而或许因为拥有从小离开父母的庇护、飘洋过海求学的生活经历,Freddie总是那样的执着和坚毅。他对自己的人生充满自信和执念:我不会成为一个明星,我会成为一个传奇。

他确实是。他为音乐界带来的另一项革新,便是与观众互动。在之前,并没有太多观众会在现场跟着乐队一起歌唱。Freddie不同,他不仅会在演唱会现场教歌迷唱歌,后来为了方便跟观众互动,还在《We will rock you》中专门加入了跺脚和拍手的节拍。(韩国的应援文化是否也来源于此?)

在他的演艺生涯中,最著名的演出之一便是皇后乐队在1985年的拯救生命(Live Aid)演唱会上的表演。那一天,伦敦温布利体育场坐着72000名观众,所有人跟唱着同一首歌,一起拍手、摇摆、呐喊。2005年,曾有一位批评家在回顾该演出时写道:“那些编纂伟大的摇滚前台名单的人都犯了糟糕的疏忽。Freddie以拯救生命演唱会上酒神戴奥尼索斯式的表现轻易地证明了他是他们中最接近神的一位。”

风光无限的背后

"因为Queen象征着肆无忌惮,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有多么肆无忌惮。"

——Freddie Mercury

人们常说,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在人前永远放荡不羁,在仅有的几则采访里依然不改满嘴跑火车、张口就是荤段子本性的Freddie,他的私生活自然是当时最有料的八卦。

毫不夸张,在台上Freddie是风光无限、睥睨众生的王者,但生活里他不仅被媒体穷追不舍,还要承受路人的指指点点。

前面就说过,Freddie是亚裔,他出生在一个印度帕西人家庭,从小在东非和印度生活,后来因局势动乱才举家迁往伦敦。真要说起来,他年轻时的生活并不算很好过,异族移民的身份、因为多了四颗臼齿而拥挤的龅牙外貌、性格腼腆敏感……

任何一点都可以被人拿来当作攻击他的理由。

即使在功成名就之后,Freddie也曾感叹:“即使你被成千上万个人爱,却依然是世上最孤独的人,而由此带来的绝望更加可怕,因为很难让人理解,你竟然会很孤独……大多数人都在想,像Freddie Mercury这样的人怎么会感到孤独?他有钱、有车,有专职司机,什么都不缺。可你看上去似乎拥有一切,其实一无所有。

所以,他一直渴望真挚的爱情,是希望被爱的。在音乐事业刚开始时,他遇到了一生的挚友兼前女友玛丽·奥斯汀,后来在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之后,又当面向她出柜。如同电影里玛丽对他说的,“你的人生将会无比艰难”,Freddie接纳了自己,但世界没有。

他经历了很多段无疾而终的露水姻缘,在事业巅峰之时开始放飞自我——出入各地的同性恋酒吧,寻求性的刺激和可卡因的麻醉,也为患上艾滋病埋下伏笔。

虽然一段时间的私生活相当放浪形骸,但他在朋友之间的口碑却出人意料地好。大家只夸他慷慨大方,会在朋友生日时送上礼物(据说他有一本专门记载朋友生日的笔记本,随时会拿出来检查是否漏掉了某一份礼物);赞他温暖孝顺,只要人在伦敦,他就会定期探望父母,不错过每一个与家人相聚的机会。

Freddie或许迷茫过,沉沦过,但他依然清醒着,感恩着。他独自去医院确诊,花了近两年时间才将这个秘密向家人、朋友和盘托出。按他本人的意愿,他们不再讨论这个话题,更不会用它打同情牌。在他病情恶化时,队友布莱恩想要暂停个人专辑的宣传,以防Freddie随时不测,他却阻止道:“你的个人音乐生涯才刚刚开始,如果发行时我死了,正好可以帮你的专辑做宣传啊。”

在以前的某一次采访里,他被问到,“死后想被怎样记住?”那时他一脸无所谓,“我不知道。我死了之后谁在乎呢?反正我不在乎。”

其实,整个世界都记住了。

撰文:YR

编辑: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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