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农村的非农业的户口就没有补偿了吗?

  在农村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都是以户口来进行补偿的,有些地方有户口就有补偿,没有户口就没有补偿。但由于我国经济化建设的逐渐发展,各地之间的交流越来越便利,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强,有些人因参军、上大学等原因把户口迁出了村集体,当他们将户口再迁回来,此时户口就从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业户口了。那么这些人在遇到征地拆迁,会获得补偿吗?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民主决议程序,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就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则可以获得相应的份额。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进行征地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可知,征地补偿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农民自己所有。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如何分配应由村委会组织开村民大会决定,只要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在土地被征收时即可获得征地补偿款。

  那么非农业户口人员是否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呢?

  由于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内容具有明确规定,各地在实务中的操作也有所不同。目前实践中主要存在三种认定方式:

  方式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特定的程序对其进行认定;

  方式二:户籍迁入该集体组织内部,并在该组织内部长时间生产、生活,且没有稳定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的;

  方式三:户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中且年满16周岁的公民。

  在实践中,对于村集体的非农业户口大多数都是有补偿的,但如果已经不在本村生活居住了,并且已经有了经济来源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大多是无法获得征地补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相对比较简单些,根据法律规定拆房补房,于户口关系不大,只要你的房屋是你的合法财产,在遇到拆迁时就有权获得补偿。但是农村地区普遍以户口来认定安置人口,此时如果你得户口已经变成非农户口,并且不在本村居住生活的,很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安置人口。

  在农村遭遇征地拆迁,是否具户口影响还是比较大的,遇到征地拆迁要仔细阅读补偿安置方案,如果该补偿安置方案侵犯你的权益了,你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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