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聞罪成後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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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報案室當值警員於前年在警署接收價值逾42萬元的失物名錶後,偷龍轉鳳換以一隻假錶頂替,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盗竊罪罪成,被告聞言後即落淚。法官考慮到犯罪傾向性及證供可信性,並不信納其辯解,直言其行為多此一舉,明顯想將名錶據為己有。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屬一時歹念,冀法庭考慮其過往良好表現予以輕判,案件將押後至11月22日判刑。

周合駿被裁定一項盗竊罪罪成。

法官勞潔儀明言被告周合駿接收藍色勞力士後將它放進繫於其腰的黑色尼龍小包内的行為不正常,其後稱遺失手錶的說法難以接受,質疑其將手錶放入腰包的動作只是幾分鐘,不可能忘記。加上周聲稱害怕因此失去工作,而決定拿出他放在更衣室儲物的一隻黑色錶面假錶頂替,以為爭取更多時間尋找藍色勞力士。勞官引閉路電視片段反駁周根本沒有把時間用作尋找手錶,反而用盡各種方法包裝假錶,怒轟周不誠實及意圖永久剝奪事主的財產。

辯方求情時表示周屬初犯,擁英國大學學士學位,過往警察評價正面,是次犯案與其本性不一致(out of character),相信屬一時貪念所致,最終沒有導致任何人有損失。周從小努力成為警員,如今美夢破滅,已得到應有的教訓,望法官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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