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腿部瘀青。(图/翻摄自Facebook)

▲王姓、翁姓女托育员涉嫌施暴陈姓男童,台中地检署1日依伤害等罪起诉。(图/翻摄自Facebook)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太平某托婴中心王姓、翁姓女托育员去年6月间被控涉嫌施暴一名1岁2个月大的陈姓男童,家长见儿子身体、腿部出现不明瘀青,但监视器未录到实际施虐作为,儿虐案未成立;陈母不满提告,台中地检署1日起诉王、翁2人,陈母在脸书发文「起诉书都已经下来确定对方伤害,为何社会局至今尚未开罚?请问现今的司法人员难道比社会局及家防中心的主管机关还要不客观吗?」对此,社会局回应,一切尊重检方侦办,若判决确定将会依法处分。

陈父前年6月起将儿子送到托婴中心,但去年6月间将儿子接返家,发现期左小腿有1条明显瘀青,经调阅监视器见王女、翁女2人分别用手及纸棍殴打男童,更有将男童关进厕所行为,怒而提告;检方1日依伤害罪、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等罪嫌起诉。

▲陈母透过脸书痛心发声。(图/翻摄自Facebook)

▲陈母透过脸书痛心发声,对此,社会局表示「若判决确定将会依法处分」。(图/翻摄自Facebook)

而陈母透过脸书痛批「起诉书都已经下来,确认对方伤害,为何社会局尚未开发?只是敷衍家长说未达违反儿少法第49条,所以无法开罚!请问现今的司法人员难道比社会局及家防中心的主管机关还要不客观吗?」更指出,「起诉书上载明违反儿少相关法令,但社会局确认为没有违反儿少法令?请问是这些主管机关的法律常识不够吗?不是都有法制局可以请教吗?」

陈母表示,虽事后园长和王女有登门道歉,但王女态度不佳,更不承认有打孩子,根本没有悔改之意;陈母也想要问,社会局官员同样看过监视器画面,但却告诉她说只是管教不妥,老师行为还不到凌虐,让她相当气愤。而今天检方确定起诉,让她感到安慰,她也强力恳求政府要严惩托婴中心、2名托育员。

对此,台中社会局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侯淑茹表示,当时调阅监视器画面,并无看到2名托育员有实际虐待作为,无明确施暴事证加上2人否认施暴,因此儿虐案未成立;而此案今确定起诉,「一定尊重检方侦办,若判决确定将会依法处分。」

社会局儿少福利科科长王丽馨则表示,儿虐案成立需要确定有虐待、或不当管教行为,才能依照违反儿少法第49条开罚,虽查访后儿虐未成立,但当时仍对托婴中心设备、环境开出限改单;若未来司法判决确定成立,将依儿少法第81条对2名托育员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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