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是近年興起的一個項目,有律師的盡職調查,也有財務的盡職調查,總的來說,報告使用人對報告的要求是高了許多,但做報告的人,調查的人,依舊還是這些人。我前幾年曾接手一個盡職調查,是一油老大(石油公司)要收購一項目,讓某著名高校的會計學院幫他們做個盡職調查,於是老師帶著學生(都是些博士碩士生了)查了兩個月,毫無頭緒。老師想起了我,於是我假扮是老師的助手,深入收集證據。該被收購的企業,本來開價是2億-3億的,說到3億時,他們的中氣似乎有點不足,說當然是越多越好哦。我查了半天,僅僅是半天時間(上午去,下午回),給他們來個底朝天,公司實質是資不抵債,虧欠2千萬元,最終結果,油老大收購的價格就以定為負數結束。我這報告,我還擔心不夠好,建議老師去年盡職二字,但老師說,他們要求一定要加盡職這二字啊,我這才知道江湖中,真的出現了「盡職報告」了。

財務的盡職調查,一般都是建立在審計基礎上的,而且其審計還是需要有點深度才成。總的來說,沒有一定深度的審查,沒有一定力度的審計,是無法寫出盡職調查報告的,本人之所以能夠輕鬆的給對方查個底朝天,還有賴於本人在特派辦編製下事務所多年部門經理的磨練,已習慣於查假了。

我也看過很多他人的盡職調查報告,有律師所的,也有會計所的。總的來說,這些報告,很多都是不痛不癢,距要求者的期望還是有很大距離的,甚至連基本的核實都沒能做好,比如,某事務所出具的盡職報告,把單位的政策稅收說了一遍,但我接手審計時,竟然發現該單位的銀行賬簿餘額與對賬單對應不上,而且,對賬單缺失,又沒調節表,相差的金額雖然不大,就那麼幾十元,但可以肯定,這絕對不是一筆未達帳造成的。甚至其背後可能隱藏著一連串可怕的事件,同時,該單位會計與出納同為一人,想想都有點可怕——多少財務人員貪腐都是因此引起,但盡職調查報告居然連這點最基本、最簡單的事項都未提及,真是無法想像。

國際四大最擅長的就是給被審計單位發一大套調查表,讓被審計單位自己去填寫,然後自己再去複核一下。但如果說到查假能力與審計深度力度,四大時被處罰的通報已說明瞭很多問題……

既然你是四大,那麼,他們那一套調查表還是很好用的,對於盡職報告的要求,他們那套報告格式,似乎也很有用,只是,這些都是一些表面東西,任何技能,都需要深入運用纔有效的。


參加過收購前的盡職調查,並非只是四大從財務角度參與就夠了,還需要專業律師的介入。

兩者結合,看的角度較廣泛,能覆蓋企業運營的方方面面,同時各自的專業背景和標準套路也能保證調查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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