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李志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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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0年3月30日,主持對日和談的南京僞國民政府正式成立,汪精衛以革命元老和原國民黨副總裁身份,出任代主席、行政院院長。這無論在中國現代政治史上,還是在汪精衛個人政治生涯中,都是極富戲劇性的一幕。

  從1938年底脫離重慶,到1944年11月客死東瀛,是汪精衛的最後生涯。這一段在日本與重慶的夾縫中度過的艱難歲月,構築了其人生悲劇的篇章,也將歷史上的“汪精衛”從一個“烈士”的象徵,變成了“漢奸”的符號。

  1945年至1947年間,國民政府各級法院先後審理過2.5萬個漢奸。汪精衛的早逝,使國民黨避免了在戰後漢奸審判中處置這位黨國元老的尷尬,也使自尊心極強的他免遭受審的羞辱,卻無法避免“漢奸”所需承擔的全部代價。汪精衛是一個不甘於落伍的人,他一生活躍在中國政治的風口浪尖,從早年的革命者,到晚年的通敵者,身後的“漢奸”,汪大起大落的人生悲劇,反映出政治的複雜,也反映出歷史的殘酷。

  汪精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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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離重慶,發表“豔電”

  汪精衛出逃重慶的消息傳出後,日本首相近衛文麿隨即發出“調整日華國交之根本方針”的聲明,聲稱:“日本決以武力徹底消滅抗日國民政府,而與華方眼光遠大之人士攜手努力建設東亞新秩序”,日滿華三國“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云云。 1938年12月29日,汪精衛發出明電致中央黨部、蔣中正、中央執監委員等,主張響應日本首相近衛聲明,對日談和。即人們通常所稱之“豔電”。這是汪精衛“和平運動”最重要的文件。汪的“豔電”認爲,日本政府12月22日的“調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針之聲明”,提出“善鄰友好”,“鄭重聲明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無賠償軍費之要求”,不但尊重中國主權,且以日人在中國內地自由居住營業爲條件,交還租借,廢除治外法權,加之共同防共,經濟提攜,國民政府應以此三點爲根據,“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

  在公開發出“豔電”的同時,汪精衛又致書中常委和國防最高會議,懇請中央採納他的建議。“豔電”與“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兩書,完整表達了汪精衛對於“議和”的理解和主張。以兩書爲標誌,汪精衛與重慶中央公開決裂,從前追隨汪精衛的政治派系也產生了分化。當陳公博等將“豔電”與“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帶至香港發表時,一直追隨汪精衛的顧孟餘就堅決反對,與陳發生激烈爭執,並致電汪精衛:“響應近衛聲明,有百害而無一利……今既提出,應俟中央決定,不宜再在報章發表,以免公開決裂。如公開決裂,則對內、對外其影響之惡,必至不可收拾。其結果與先生所期望者,或正相反。”

  不僅顧孟餘,在“豔電”發表前後及汪滯留河內期間,許多黨政要人都紛紛電汪,勸其迴心轉意。對抗戰一貫“低調”的胡適,也從紐約來電,奉勸汪精衛:“此時國際形勢好轉,我方更宜苦撐,萬不可放棄十八個月之犧牲,適六年中不主戰,公所深知。今日反對和議,實是爲國家百年設想,務乞公垂聽。”

  曾加入汪精衛的改組派與“非常會議”時期的廣州政府,在政治上長期支持汪精衛的駐英大使郭泰祺,也勸汪精衛放棄主張,赴歐休養,若蒙許可,願“辭職隨侍”。

  希望汪精衛暫時赴歐洲休養,並非郭泰祺個人的意見,也是蔣介石的意見。當蔣得知汪出逃的消息後,沒有立即做出制裁汪的決定,而是一面對可能支持汪的政治、軍事勢力展開防範,一面通過各方與汪有淵源之人,勸汪迴心轉意,最低限度,請其告假遊歐,並不要發表任何宣言。郭泰祺將他與汪的聯繫和往來函電內容,都向蔣作了彙報。蔣回覆郭泰祺說:“汪先生如一時不願回渝,則暫赴歐休養……中亦有此意”,請繼續敦勸汪先生。

  而徘徊於河內的汪精衛,對於如何進行他的“和平運動”,並沒有周到的見解,對於將來何去何從,也沒有通盤的考慮。他在認定求和之後,就表現出與青年時認定刺殺攝政王一樣堅決的態度,“屢經同人苦勸而不回”。1939年1月4日,汪在回覆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張羣的電文中說:

  弟從此並未發表任何談話,惟“豔電”系明電。蓋提議本有公開祕密兩種方式,弟前此祕密提議已不知若干次,今日改爲公開提議,欲以公諸同志及國人而喚起其注意也。此意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言。弟覺得,知而不言,對黨對國、良心上責任上,皆無以自解,故決然言之。武漢未撤、廣州未失、長沙未燒以前,公開言此,或者有擾亂軍心之虞,至於今日者,情勢顯然,尚何顧慮?

  對方所提如爲亡國條件,則吾人以身殉國,並率全國同胞以身殉國,當然之理也。今對方所提,可謂亡國之條件乎?東北四省問題合理解決遂亡國乎?共同防共遂亡國乎?經濟合作遂亡國乎?有何理由寧抗戰到亡,亦不接受此等和平條件乎?亡國是何等悲痛的事,若如張季鸞所言:“寧亡國不丟人”,此語可以質天下後世乎?

  弟每念及此,氣填胸臆,不能自制……(《汪兆銘電張羣》,臺灣“國史館”藏《汪兆銘史料》)

  2

  聲勢越來越大的“討汪運動”

  汪精衛發出“豔電”,自以爲說出了“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言”的話,他原本設想,只要他振臂一呼,國內主和派就會應者雲集,團結在他的周圍,與汪早有淵源的第四戰區(廣東、廣西)司令官張發奎、雲南軍閥龍雲,以至陳濟棠、何鍵,就會與蔣脫離關係,參加他的構想。如果這些將領行動了,那麼四川的潘文華、鄧錫侯、劉文輝等各軍也都會響應。如此他將能在日軍佔領區之外組建一個與蔣對抗的政府,並擁有獨立的軍隊。

  但是,汪精衛沒有想到,在他脫離重慶之後,這些將領全都按兵不動。一直被看作汪派要員的顧孟餘、彭學沛、張道藩、甘乃光等人,也都不同意他的主張。蔣介石則一面對留在國內的“汪派”如谷正綱、谷正鼎等人,不加排斥,反而鼓勵他們,勿以汪離渝之事而感到憂慮,請照常工作;一面對“汪派”和與汪素有淵源的地方實力派,表明中央處置汪精衛的決心;接着召開會議明確宣示中央堅持抗戰及制裁汪精衛的態度,並在川滇兩省強化抗戰宣傳;對與汪暗通聲氣之兩廣、四川與雲貴軍閥進行拉攏與監控。這一系列措施,都儘可能地減小了汪出走所帶來的消極影響。

  在國際方面,汪精衛出走之前,經過郭泰祺的外交努力,英國已答應對中國進行物資援助,並稱正在草擬“對日報復辦法”。中國一直期待的英美在遠東合作、一致行動的局面也現出端倪。就在汪精衛出走之際,國民政府向美國的2500萬金元借款又取得了成功,這使抗戰陣營充滿了樂觀的氣氛。

  在“豔電”發表之前,無論蔣介石,還是汪派,或是地方的親汪勢力,都主張對汪“寬留餘地”。但是“豔電”公開發表之後,形勢就不同了,雖然在國內汪並非沒有同情者——在舉手錶決是否開除汪精衛黨籍時,沒舉手的人中,有孔祥熙,有陳樹人,有于右任。

  汪精衛和蔣介石

  然而,無論是否同情汪精衛的主張,在抗戰正在進行之中,汪以黨國副總裁的身份,公開主和,違背抗戰的既定國策,若不予以嚴厲批判與制裁,勢必造成軍心動搖,人心混淆。即便同情和支持議和的人,也反對汪精衛公開 發表“豔電”。1939年1月1日,國民黨中央黨部在國府禮堂召開中執委員談話會。到會68人,64人舉手通過,開除汪精衛黨籍,會上還有人提出對汪下達通緝令,以彰國法。

  1940年初,“和平運動”的兩位核心成員高宗武、陶希聖脫離汪陣營,攜帶汪日密約在香港發表之後,國民政府更乘勢掀起聲勢浩大的對汪宣傳戰,通令全國黨部策動民衆舉行鋤奸討逆大會。

  在這場全民“討汪”運動中,許多省份都修造了汪精衛夫婦跪像。從此,汪精衛由一位黨國元老、革命偶像,徹底變成了“漢奸”的代名詞。

  3

  從河內到上海:汪精衛的孤獨之旅

  “豔電”無實力派響應,被中央開除黨籍,國內掀起討伐“漢奸”浪潮,這使汪精衛陷入空前的孤獨和困境之中。時過境遷,當汪精衛再度回想這個在河內度過的正月時,特別強調,他脫離重慶之後,並不想反對重慶,而日本的意見,他們也不明白,近衛聲明只是原則,具體方案如何進行,“完全不明瞭”,因此他們決定,“暫守沉默,靜觀事態”,“把一個正月在靜寂的山上的旅館中翻譯書籍、耽於過去的回憶及思索來度過去”。這並非是實情。事實上,汪在河內的行動,遠非消極,而其離渝的抱負,也不僅僅在發表宣言、表明立場而已。雖然汪僞政府之組織,經歷各種波折與內部爭議,遲至1940年3月方告成立,但早在1938年12月“豔電”發表之時,陳公博就向宋子良透露,汪宣言揭曉後,王克敏、梁鴻志等會隨之響應,“將組織擴大傀儡政府”。

  對於“河內時期”汪本人和汪系“和平運動”的情況,我們知之甚少,只能從國民政府情報組織及軍統特務的追蹤記錄中獲得一些線索。情報的獲取和利用,本身也是政治鬥爭的一部分。有些情報並不準確,有些甚至是錯誤的,但它們卻往往是鬥爭雙方獲得信息並做出決斷的渠道,因此生動地反映了“歷史的現場”。1939年1月7日,11日,17日,國府情報組織國際研究所頭目王芃生連續向蔣介石報告了汪派在香港的活動情形。

  軍統特務鄭介民也向蔣介石報告了汪派爲 擴大“和平”運動,在香港組織機關的消息。另一位軍統頭目戴笠,向蔣報告了汪精衛親信褚民誼、林柏生在滬港兩地聯絡虞洽卿、林康侯等著名紳商,企圖策動他們響應“和平”的消息。

  汪精衛在河內和香港活動的經費從何而來?據陳果夫報告,汪曾囑咐褚民誼,向上海的外商銀行提取存款,褚民誼曾由匯豐銀行提出50萬元、70萬元兩筆現金,分別匯至香港和河內,供汪派和汪精衛本人活動之用。汪的親信高宗武、曾仲鳴曾攜帶30萬元,收買香港及內地人員,聲援汪的“和平運動”。又白崇禧得到香港探報,日本特務機關1938年12月29日撥款300萬元,以汪精衛的名義存入某銀行,存款收據連同函件,均祕密交由褚民誼收受,該款項爲資助汪從事反戰、倒蔣活動的費用,可由汪自由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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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步驚心的暗殺行動

  汪派在河內的行動極爲詭祕。汪精衛從出走的那天起,就不僅只是倡言和議,而是在日本人的支持下,積極展開反蔣、反政府活動。正是在這種激烈的鬥爭形勢下,發生了1939年3月21日的河內槍殺案。

  親身參與了汪政權開場與收場的金雄白,曾寫過《一排槍、一攤血、一個政權》等一系列文章,認爲這場由軍統特務精心策劃的暗殺行動,所導致的曾仲鳴慘死、方君璧重傷,帶給汪精衛無限的悲憤,激起他對重慶的極大反感,直接導致了汪與日本人的合作。將“和平運動”在1939年3月之後的發展,化約爲汪個人的“復仇”動機,無疑對這一重大歷史事件做了過於戲劇化和簡單化的理解。

  河內槍殺案之後,重慶一邊加緊了對汪的追蹤與制裁,一邊對越南、香港當局及法殖民部和英大使進行工作,設法促成越南、香港當局“堅決拒絕”對汪提供保護,或勸其離境。汪與重慶的鬥爭已進入你死我活的境地。嚴酷的“鋤奸”形勢,使汪精衛可以轉圜的餘地越來越小。無論其主觀動機是否要打倒重慶,客觀的對立形勢已經形成——“和平運動”必然同時是分裂與反蔣運動。

  重慶對於汪“和運”中人的武力“制裁”,也在同步進行。繼1939年1月林柏生在香港遭利斧襲擊,3月曾仲鳴在河內遭槍殺之後,戴笠又全力展開了對包括汪本人在內的汪派各重要人物的暗殺行動。

  河內槍殺案之後,戴笠奉蔣介石之命,首先將注意力放在“和運”此階段的核心人物高宗武身上。在高宗武之外,戴笠還策劃、指揮了對汪精衛、陳璧君、陳公博、褚民誼、林柏生、沈次高、吳啓鼎、汪曼雲、丁默邨、湯良禮、萬裏浪、李士羣、陳昌祖(僞航委會主席)、鄭良斌(僞外交部祕書長)等大小“漢奸”的一系列制裁行動。戴鼓勵特工人員,我們要“以血的事實,來表揚我們血的歷史,發揚我們血的權威”。(《戴笠電平原》,1940年3月29日)承擔制裁任務的“行動員”,可以領到數千至上萬元國幣的“準備金”,事成之後的獎金更高,根據目標的難度和重要性不同,從5000元到10萬元不等。制裁李士羣的獎金則高達15萬元。而暗殺汪精衛的意義,更超出了金錢的範圍。戴笠曾使人轉告刺汪的行動員劉英:“英兄赤心爲國,萬分感佩。照目前中日之情勢觀察起來,某逆應從速解決……此萬世不朽之勳業,萬不可讓捷足者先登也。”(《戴笠電張冠夫轉劉海山》,1940年8月11日)

  軍統組織策劃暗殺的手段也是多種多樣,最常見的是槍擊與利斧砍殺,還有製造車禍等。如策劃制裁陳公博時,戴笠就指示陳恭澍,在陳公博所乘飛機抵達上海時,“查明其必經路徑及汽車號碼”,“準備十個左右之忠勇同志,租一卡車與之互撞,抱必死之心,諒可成功。”

  制裁汪精衛的行動,除了著名的派遣原改組派成員戴星炳(靜園)打入汪僞特工集團潛伏、伺機刺汪,後暴露被殺之外,戴笠還曾試圖策反李士羣,藉以除汪。因李之爲人“有政治野心,並具俠義行爲”,且汪“全仗其護衛”。後得知“李逆無反正可能”,遂決議對李也予以制裁。戴笠還曾以4萬元買通汪的保鏢,試圖對汪進行暗殺,並囑咐“事成後應用中華鐵血鋤奸團名義留字條爲證,萬不可用中央名義。”汪精衛在致陳璧君電文中曾特別叮囑:“蔣嚴令戴笠動作,數日來亂殺人,盼妹等嚴防。勿出門,勿見客,出門彼必以汽車相撞,見客尤不可測,至要。”凡此都可見,汪精衛在所謂“和平運動”中的處境是極端險惡的。

  5

  夾縫中的尷尬

  在這種形勢下,汪精衛終於在日本人的安排、陪護之下,來到日本控制的上海虹口,一步步走向了“漢奸”的深淵。在去往上海的途中,據犬養健回憶,那是一個星光燦爛的夜晚,舟行於茫茫大海之上,汪精衛“很高興”,在甲板上,直率地表白了自己的“內心思想”:和平運動的最終目的,“並不是要打倒重慶政府,而是在可能的情況下與之合作。這一點與所謂的反蔣運動有本質的區別”,“將來重慶政府倘能加入我的運動,我的目的就算完全達到了。爲此,我會立即辭職。”

  就理想層面而言,汪精衛無疑對自己的“和平運動”寄予了很高的熱情和期望。犬養健回憶說,在從河內赴上海的途中,汪精衛告訴他,“對於中國人來說,抗日論也好,和平論也好,都是愛國心的表現,都是分別以不同形式熱愛國家”。汪精衛說:

  在我們和平的征途上會遭受到相當的責難……要經常不斷地被罵爲賣國賊,漢奸。但我已經做了捱罵的思想準備。我所盼望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日本的政策能按與我們約定的那樣,在中國廣泛宣傳。那時,我們所經歷的苦難,纔會放射出異彩。我們在那個時候,才能與抗日的青年們見面,互相笑着說明以前各自所走的不同的道路,一切都是爲了落後的亞洲的繁榮。這是我的唯一的樂趣。(犬養健《誘降汪精衛祕錄》,江蘇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如果日本政府同意建立“和平政府”以展開“和平運動”,汪精衛說:“我有一些請求和希望。首先,切盼近衛聲明不是日本表面上的宣言,要確確實實實行,如果不能確實實行近衛聲明,我必免不了被責備說受了日本人之騙……如果真正能夠名副其實地實行近衛聲明,重慶政府的抗日理論必將落空。其次……希望日本能以長遠的眼光來看和平政府的發展。”汪還提出,建立和平政府之後,必須擁有兵力,但這個兵力要絕對避免與重慶作戰,絕不能發生民族間流血的慘劇。總之,汪所希望的,是通過建立和平政府,“與日本人樹立和平合作的模範,以事實向重慶政府和一般民衆證明,和平論並非沒有根據、從而誘導重慶政府走向和 平,使其與日本從事全面的和平合作。”(影佐禎昭《我走過來的路》,陳鵬仁譯著《汪精衛降日祕檔》,臺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9年版)

  然而,無論是日本人對汪精衛及其“和平運動”的態度,還是“和平運動”內部的情形,都遠離了汪精衛所表達的這一理想。汪來到上海之後,“和運”中的人明顯分成了兩派,以陳璧君、周佛海爲代表的一派,主張成立新政府;而陳公博一派,則力陳“黨不可分,國必統一”的原則,堅決反對。從汪精衛在赴滬途中的談話可知,汪支持陳璧君、周佛海組織政府的主張。

  1939年5月1日,“和平運動”的核心人物高宗武行將赴滬之前,戴笠特意託付杜月笙來到香港,會晤高宗武,從中探知了“和運”中人已分化爲兩派的消息。高告訴杜月笙,這兩派,“一派主張蠻幹到底,即爲漢奸亦所不辭,一派只主張和平,減少國家損失,絕不參加賣國行動”,他自己屬於後者。高表示,若汪將來果去南京組織所謂的聯邦政府,他將“就報端表示態度,決不同流合污”。高還說:“和平兩字,必先平,而後能和,欲求其平,須有武力作爲後盾”,汪既無後盾,又身入虎穴,縱獲和平,而苛酷條件無法避免,“是等於亡國,絕非本人所能贊同。”後來,高宗武、陶希聖果然脫離了“和平運動”,從高與杜的此番談話看來,“高陶事件”的發生早已埋下伏筆。

  事實上,當汪精衛孤注一擲地離渝出走,把自己放置在重慶政府和整個中國抗戰陣營的對立面上時,他同時也就失去了一切和日本人討價還價的資本,不但成了民族和國家的敵人,也受不到日本人的重視。汪精衛一到上海,孔祥熙就向蔣介石報告了汪所處逆境的消息:

  (1)汪確於5月11日乘日本軍艦來滬,寓東體育會路土肥原賢二舊宅,唯土肥原本人已赴滿洲任某軍司令職,並未參加誘汪工作,故現由影佐禎昭前來負責接洽。汪等正在積極籌組僞政權,“恐總須熱鬧一場,但決無能力”。

  (2)汪自命爲日本之交涉對手,現在卻完全陷入日本的掌握之中,“深被牢籠,不啻身手全被束縛之囚犯,一切聽命於人,毫無自由……”

  (3)日本興亞院華北聯絡部長官喜多誠一表示,他對汪精衛的活動並不贊成,仍希望與重慶方面聯絡。孔祥熙則表示,若喜多有誠 意,應該首先使汪精衛自行撤銷其活動,恢復七七事變以前的狀態,如此纔有商量餘地。(《孔祥熙呈蔣中正》,1939年5月30日)

  這些消息都表明,汪此時已陷入重慶與日本夾攻的尷尬處境中。

  關於這一階段汪精衛的對日交涉情況,根據戴笠派駐上海特務探聽得來的消息:

  第一,汪精衛所答應日本的條件,比較重要的有:1. 承認滿洲國;2. 加入防共協定;3.日本定五年內撤完在華駐軍(汪堅持二年內撤完,日方許於防共協定簽訂後考慮);4.日本在平津內蒙長期駐兵;5. 雙方不互相賠款,但青島日商損失應賠償,日本另撥款項救濟中國難民;6.中日滿經濟合作。

  第二,汪精衛自稱,目前對產生中央政權的步驟問題,頗費躊躇。有人主張,先召集一國民黨代表大會,授權汪着手組織政府,但代表大會無法湊集法定人數,仍不能取得合法地位;另有人主張,先成立中央政治會議,由此會議產生國民政府,又恐此種政府無法律根據。周佛海主張,兩者合力進行,一面召集代表大會,不計法定人數,只要有會就行,一面組織中政會產生政府,然後提交代表大會追認。

  第三,連日與日本間諜接觸所得消息,海軍將領須賀彥次郎、汪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影佐禎昭、陸軍將領和知鷹二、興亞院調查官楠本實隆等人,對汪精衛的努力均無良好印象。須賀認爲,汪精衛的做法極少有成功的希望,因汪至今堅持使用國民黨旗及國旗,“這叫日本如何向前敵將士解釋”;楠本稱,汪之實力乃“紙老虎”,不可靠,欲日本取消華北、華中兩僞政權,則“太不識相”;影佐表示,汪應親自到東京一行。(《戴笠呈蔣中正》,1939年5月31日,臺灣“國史館”藏《蔣中正總統文物》,《革命文獻——僞組織動態》)

  戴笠還報告蔣介石說:日本已召開五相會議,商討對汪辦法及所提條件,此條件待國會通過後,將由內閣發表“擁汪宣言”,然後,汪精衛在國內某地召集國民黨代表大會,產生“擁汪政府”。汪向日本所提條件“甚大”,要求“所改組政府須有絕對自由”,不容隨意指派日本顧問,“且仍欲保持青天白日旗”,此乃“敵人對汪條件首感困難者”。

  據馬超俊所派密探自港傳回的消息,在汪赴東京之前,陳公博等人曾聯名電汪,勸阻其東渡,電文中稱:“某等對此未敢苟同,天下知趙孟所貴,趙孟能賤。”汪覆電稱,此行目的“在試探敵方主和真意”,執意赴東京一行。1939年5月31日,汪精衛攜高宗武、周佛海、梅思平、董道寧等人,從上海搭乘日本海軍飛機,飛往橫須賀追濱的海軍機場,6月10日起,汪分別與日平沼首相和陸海軍、外務、大藏等各大臣會面,開始了“日汪密約”的談判。

  汪日密約的交涉過程,在日方有關人員的回憶錄中,有生動的記錄。汪精衛離開東京後,周佛海等人留下來繼續同日方交涉,這場從6月延續至12月的談判,徹底粉碎了汪精衛的“理想”,將他從一國之政治領袖,變成了一個沒有價值的傀儡。

  犬養健回憶錄中說,參與談判的影佐禎昭、堀場中佐等人都認爲,興亞院向汪精衛提出了過於苛刻的條件,其中“恬不知恥、蠻橫無理”之處甚多,“完全強化了佔領政策”。如果實行了這個提案,華北將從中國獨立出來,海南島也變成了日本海軍的地盤。“恐怕世界上再沒有比這更甚的傀儡政權了”。

  今井武夫則認爲,本來在重光堂會談中,高宗武主張在建立政權時,要避開日本軍佔領地區,選擇雲南、貴州、四川、廣西等日本未佔領地區,由汪派軍隊佔領,建立與重慶對立的和平政府。現在卻改變方針,要在日本佔領下的南京建立政府,“這就墮落成爲所謂傀儡政權,與以前的臨時、維新兩政府沒有什麼區別了。”縱然如汪所主張的那樣,可以促使重慶改變抗日政策,但汪政權本身已變成傀儡政權,“連他本人也將被視爲賣國賊而爲國民大衆所唾棄”。

  1927年國共分裂後,汪精衛領導的國民黨“左派”,受到共產黨與蔣介石政權的雙重打擊,那時汪曾提出“在夾攻中奮鬥”的口號。今天,汪又一次陷入了被“夾攻”的境地。日本人在看清汪的軟弱並把他當成傀儡來對待的同時,又加緊了對重慶的直接媾和。事實上,正如犬養健所說,在日本陸軍的頭腦中本來就有一種成見,認爲汪是日本爲掩蓋近衛“不以蔣介石爲對手”的失言而被提出作“代理人”的,因此,“和平條約的交涉委員,在談判中絲毫不想給汪精衛以最佳條件。他們認爲,這一道好菜,是蔣介石本人出場時的‘供品’,若給汪,有些可惜。”(犬養健《誘降汪精衛祕錄》)

  日方派遣的祕密談判代表劉大山告知戴笠,日本陸軍將官和知鷹二表示,日本對華作戰諸將官均認爲,“汪無力量打倒蔣委員長”,日本天皇認爲,“非與蔣委員長直接謀和平,中日和平斷難實現,與汪精衛言中日和平,乃是自欺……中日和平之進展辦法,最好中日兩方先行停戰一月,由國民政府派遣代表提出條件,日本亦派出代表磋商接納,最好請蔣委員長派遣白崇禧爲代表,在桂林會商。”

  戴笠則明確告知劉大山,中日之間“並非無和平可言”,但是日本若不能將汪精衛驅逐出國,“中日斷無和平可言”。至於所謂和平條件,“應由日本提出,中國看日本是否真有和平誠意,是否真能尊重中國主權之獨立、領土之完整,方有和平之可言。”戴笠也曾對其手下毛人鳳等人強調:“敵決無力延長對華戰爭,但敵亦不至輕易言和。如敵方不放棄汪,不驅逐汪,中日斷無和平可言。如敵不能以平等互惠爲交涉原則,中日亦無和平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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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杯毒酒”

  在這種腹背受擊的險惡形勢中,1940年1月初,“和平運動”的兩個核心人物——高宗武、陶希聖突然脫離汪精衛,祕密逃離上海,來到香港。1940年1月22日,香港《大公報》全文刊出高宗武、陶希聖《致大公報信》和汪與日本“梅機關”簽訂的《中日新關係調整要綱》及《附件》,揭露了汪日談判經過和密約內容。同日,高、陶又聯名致電汪精衛夫婦及褚民誼、周佛海諸人,奉勸諸人懸崖勒馬,“放棄此於己無益、於國有害之運動”,重慶《大公報》亦全文刊載了《高陶電汪等盼望懸崖勒馬》的電文。這對於已陷入困頓的“和平運動”,無疑是雪上加霜。

  “密約”的公佈,使日本的侵略野心與“和平運動”的軟弱本質昭然若揭,汪精衛等人百口莫辯。事發後,周佛海在日記中寫道:“憤極之餘,徹夜未睡……高陶兩動物,今後誓當殺之”。(《周佛海日記全編》上編,中國文聯出版社2003年版)汪也痛恨不已,對陳璧君說:“我等忠厚太過,深爲愧憤。”

  高、陶脫離上海後,1940年1月6日,曾聯名致電汪精衛夫婦,闡明反對成立僞政府的幾點原因,其中包括新政權不能解決中日問題,日方對汪政權之成立已不重視等。在聯名電汪之外,高、陶各自也都曾通過各種渠道,勸汪悔悟。然而,汪精衛絲毫沒有因高、陶之言行而有所動搖,更堅決地邁出了組織政府的步伐。1940年3月30日,汪僞政權終於在南京成立,中國近代史上最大的漢奸集團粉墨登場。對於汪的選擇,陶希聖將之解釋爲汪偏執而決絕的性格。他說:“好比喝毒酒。我喝了一口,發現是毒藥,死了一半,不喝了。汪發現是毒藥,索性喝下去。”(陶恆生《“高陶事件”始末》)

  但是,真正影響汪精衛之政治選擇的,與其說是性格,毋寧說是其政治主張和政治訴求。作爲一個高層政治領導人,即使在“和平”運動已經變質,完全背離最初的理想時,汪精衛仍不肯放棄。在獲悉高、陶祕密離滬之後,汪曾致電高、陶,表明心跡:

  去年11月杪至12月中,弟堅持不讓,致談話停頓,兩兄見之。其後,對方有所讓步,弟遂亦讓步,兩兄亦見之。弟不苟於上臺,亦不苟於不上臺。以國家今日,惟戰與和,既不能戰,則爲和闢一條道路。戰不能必勝,和亦不能必成。有戰敗而死之民族英雄,亦有和不成而死之呆子。弟能任其一,而不能徘徊兩者之間、袖手而旁觀,以坐待國之亡。此弟所與兩兄異趣,而不能苟同者也。

  可見,決定汪精衛一意組織新政府的真正原因,首先在於對中國之“不能戰”的根本認識。既不能戰,則唯有和,凡事有成亦有敗,戰不能必勝,和亦不能必成,汪既然選擇了“和”的道路,也就準備好了承擔失敗的代價。其次,對於重慶政府和蔣介石個人的仇恨,在你死我活的鬥爭形勢中,不斷被激發。事實上,以汪的身份和處境,在1940年初的形勢下,除了成立新政府,硬幹到底,已無路可走。

  周佛海是汪精衛“和平運動”中組織僞政府態度最積極、行動最得力之人,也是汪僞政府最重要的官員。在他的日記中,記錄了他的“和平救國”理想破滅的整個過程。1941年2月27日,他寫道:“深感過去在漢,在渝,對於日本估計過高,對於我國估計過低,而於美國動向認識不清,因觀察誤謬,至有和平運動之產生。一念之差,百劫不回!”

  周佛海

  7

  悲劇的落幕

  汪精衛的晚年,心情是悲苦的。褚民誼在他的“自白書”中說:“往事如煙,不堪回首。汪先生……既爲救民而來,而又不能有強過臨時、維新兩政府之表現,有時受日人迫脅,竟至閉門痛哭。”(褚民誼《自白書》,《審訊汪僞漢奸筆錄》上冊,鳳凰出版社2004年版)

  1944年1月,汪精衛走入了生命中的最後一年。他的健康狀況每況愈下。1943年12月19日的一場手術,取出了1935年遇刺時留在體內的彈片,但誘發了一系列感染。1月8日,汪身體忽然發熱,背部劇痛,初疑爲傷口復發,後又診斷爲風溼神經痛。1月29日,汪精衛致電周佛海:“弟傷口已完全平復,數日來寒熱疼痛,乃繫着冷以致風溼,竟至不能行動……下屆院議,當請思平或民誼任代主席,公博兄如能來代國防會議主席最好。清鄉會議則展期。”(《汪兆銘電周副院長佛海》,1944年1月29日,臺灣“國史館”藏《汪兆銘史料》)算是對重要人事問題做了一個安排。

  此後兩個月中,汪精衛一直不能站立與行走,精神至爲焦慮。3月4日,汪再次接受了手術治療,但自此一病不起。1944年11月10日,日本人致電汪精衛的長子汪文嬰:“汪兆銘今晨6時體溫40度,脈搏128,說囈語。”當天下午4時,汪精衛在新愁舊痛中,客死東瀛,走完了其大起大落的悲劇人生。耿耿“護林心事”,付與東流。此後,作爲一個“漢奸”的符號,他在中國人的政治理解和歷史情感中,一直髮揮着重要影響。

  (作者授權刊發,註釋略去,原文載《同舟共進》 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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