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位中間大佬被法院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之後,瞬間就在網絡上炸開了鍋,網友們紛紛揣測樓市或許要變天了。雖然當事人以一條詼諧幽默、通俗易懂的發聲對事件做了危機公關,但是依然引來了律師們的火眼金睛。

  甚至有律師就發出這樣的感慨:買房這件事,靠中介、靠朋友、靠關係,都不行!最終都不如靠自己花錢聘請一位有經驗的律師陪同買房過戶來得牢靠。

  並且在律師看來,合同條款本就是談出來的,哪有什麼格式合同?中介提供的合同僅僅是憑經驗印刷出來的,根本不適合二手房交易的特殊情況,律師參與必須對條款進行修改以維護委託人的利益,否則一旦出現問題,給委託人造成的損失極大。

  但是筆者仍然認爲,房產中介的出現是有很有必要的,但是整個中介行業一家獨大的局面實在不利於市場持續發展,當然其中受害最大的就是普通老百姓。所以重點在於如何規範中介行業市場秩序,而非一味的否定這個行業。俗話說的好,每個人,每個行業都在社會這個大染缸裏擔負着不同的職責,缺了誰都會影響整個行業的平衡。

  誠然律師所說的固然沒錯,只能說在買房這件事上確實需要一個把關的人,但是也只限於把關這一到程序。在交易房產的一堆事還得有人去幹,錯的不是中介行業,錯的是沒有約束的規則不夠細緻。

  不過大家也不必擔心,你想一下,幾百億身家的大佬,法院動他,說明什麼?

  答案就是新的時代來了,約束市場的部門要開始行動了,瘋狂的樓市可能一別便成永恆。就目前市場上2.7%的中介費來看,房價全額計算,北京大都是300~1000萬的房子,也就是8.1萬~27萬的中介費啊!這是一筆龐大的數字,以前發生房屋買賣糾紛中介多以收費過低無力承擔推卸責任,一般也就出一點錢意思一下。這次法院的做法已很明確,業務員的責任由公司全部承擔!

  這麼一來,以後剛需買房確實需要提前找一位律師幫着把把關,比較剛需的錢總是來的不那麼順利,除了跟銀行貸款外,大多都是跟親戚朋友借來的。不過筆者不建議現在的年輕人一開始就直接買100平以上的房子,這對於在北京的年輕剛需壓力實在過重了。

  像LOFT公寓這種產品更適合年輕人,不單單是“小面積、低總價,”更是因爲LOFT帶來的一種生活方式,一種崇尚自由的務實主義。如今,受歡迎的LOFT產品,往往集中在繁華的娛樂綜合體或者商業綜合體周邊,在保障娛樂、購物、工作的同時,還能享受到LOFT帶來的大尺度自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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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且樓體首次採用梭型(菱形)建築形式,最大限度兼顧到每戶的採光、取景和通風度,每棟樓內部爲核心筒挑空設計,3.9米的層高可以在有限的空間內進行拓展,讓36㎡的平面空間變得隨心所(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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