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網路上爆掛,指第6選區安南區通過初選的唐儀靜,初選後卻被「暫緩提名」,原因是...
今天網路上爆掛,指第6選區安南區通過初選的唐儀靜,初選後卻被「暫緩提名」,原因是因為開車撞死人後被判緩刑4年。 翻攝自選舉黃頁

臺南市議員第6選區民進黨初選中原本過關的前議員唐儀靜,因之前發生死亡車禍,被法院判保護管束,民進黨中執會原取消其參選資格,但經唐向法院爭取,提前結束保護管束,中執會已討論決議仍提名她。

唐儀靜下午發出聲明表示,中執會通過由黨主席蔡英文提案,民進黨安南區市議員提名徵召案現場沒有中常委反對,獲得全數中常委通過徵召,「儀靜感謝民進黨的支持與栽培,儀靜未來必不負所望,力拼民進黨安南區第四席議員,並且秉持民進黨理念繼續照顧弱勢、為了臺南的經濟發展而努力、也會為臺南未來的發展打拼。」

而今年5月間中執會曾開會討論取消唐的參選資格,唐通過黨內初選,卻又未被列在提名名單內,當時網路爆掛指稱唐未獲提名主要是因為車禍撞死人。

法院文件也顯示,事故是發生在2011年4月,唐儀靜開車在長榮路5段附近,與機車擦撞,造成騎士石姓女子傷重不治,法院調查因為唐不當超車才造成事故,依過失致死判處4年緩刑,判決書當中並指出,「爰併予宣告緩刑4 年,以啟自新。復考量被告自始至終否認犯行,欠缺道路交通安全之知識及輕忽對他人所負之責任,為導正其正確法律觀念,並期被告能確實反省過失,不致因輕忽而再犯,併宣告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以資警惕」。

據悉,唐之後積極向中央爭取,表示可以取消保護管束,希望黨不要再提名他人,讓她喪失機會。

而根據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的文件指出,唐儀靜保護管束的日期是2015年9 月17日起至2019年9 月16日止,「受處分人執行保護管束期間已達1 年以上,且受處分人於保護管束期間均能依照觀護人指定日期報到,並針對身體健康、生活情況及工作情形等項目向觀護人報告,報到態度及配合尚稱良好,而本案為非業務致死罪乃屬過失之案件,非受處分人故意犯罪,並已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綜合受處分人執行期間之狀況認其素行尚良好,能恪遵相關規定等情,﹍是檢察官依前開事由,認受處分人無繼續執行保護管束之必要而聲請本院裁定免除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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