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你是要買屋或賣屋,房仲業務員遞名片的時候會說:「您好,我是某某房屋XX店、某某不動產XX店,敝姓...」來介紹他自己,然後進一步盤點你的需求,不論是直營店或是加盟店都會執行的標準步驟,那麼,直營店跟加盟店有什麼不同嗎?

當發生買賣糾紛的時候就有差!

買賣房子是人生中的大事,萬一發生買賣房屋的糾紛,更是令人頭疼,所以有人想透過房仲交易,出事情還找得到人負責,然而,事實上會是這樣嗎?

首先,當房屋有瑕疵情況,而屋主與仲介皆未告知,那麼,因屋主有瑕疵擔保之責任,買方依法得視情形主張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而房仲業者未善盡告知的責任,也必須負責協調處理,甚至折讓服務費。那麼,房仲怎麼負責?

直營店的業務員,當他無法處理的時候會上呈給店長,這時店長就會跳出來盡量處理,如果真的還是無法處理,直營店的總公司為了維護他們長期累積下來的商譽,還是會出面收拾殘局,如果處理得當還會再次強調,這就是跟我們直營店買賣房子的好處,一定找的到人負責,所以你覺得處理的不好,還是速度太慢,打業務員名片上的客服專線,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加盟店的業務員,當他無法處理的時候,也是會請店長幫忙,店長沒辦法就找店東,但是有時候加盟店的店長也是店東,那再來呢?沒了,那家店的負責人就是店東,打客服專線呢?總部總會派人來處理吧,總部會確實的紀錄你反應的事件,然後申訴的內容會轉達給該加盟店的店東,你會問,怎麼把問題丟回來了?加盟店與總部的關係是總部將經營的Kow-How移轉、商標權等,從中收取費用,所謂的加盟金,而加盟者也就是店東取得這些權利後,要設立公司或獨資商號,所以當這家公司與他人發生糾紛,最高的負責人就是店東,會不會負責到底,可就很難說,如果他寧可繳交給政府的保證金被沒收,你的事情可能就啞巴喫黃蓮,有苦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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