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來看普及AED還須打破“有”與“用”兩個瓶頸。AED應成爲公共場所的標配,在此基礎之上普及操作規範,神器纔有用武之地。

  資料圖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木須蟲

  近日,一位球友在東單打球時突發急病,倒地不起,被6位恰好在場的協和大夫合力救回生命,一時引發網友熱議。在醫生搶救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的AED(自動體外除顫儀)也被帶火了。

  新京報記者在探訪了北京多個地鐵、繁華商圈、體育館、景點、高校共25個人流密集場所後發現,僅9個場所配備AED,其中地鐵站均未發現安裝AED。在探訪中發現,幾乎沒有市民知道AED是什麼,因爲顧及救人不成反而擔責,很多人不敢救人,AED利用率很低。

  有急救專家建議,普及AED救人成功的案例及使用常識,讓越來越多的人瞭解AED;政府對AED進行補貼,鼓勵公共場所安裝AED。同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實現“救人免責”。

  AED即自動體外除顫儀被稱爲救命神器,很大程度上在於它輔助急救不但可以降低人工操作技術准入門檻,還可能大幅度提高效率和可靠性,專業人士表示只要及時正確使用,成功率遠高於徒手心肺復甦,這是技術裝備化的優勢所在。

  當然,AED的普及並不單在設備本身,客觀上還是急救在公共場所形成的話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雖然AED可以令急救事半功倍,也有利於推動急救普及,但急救終究離不開“人”這個決定因素。

  記者的調查顯示,市民對AED的知曉率低,說明AED被公衆普遍認知以及普遍配置,還需要一個從無到有的過程;而如何敢於使用、正確使用AED,則有一個從“有”到“用”的過程,這些都取決於人們對急救常識、技術的掌握與瞭解程度,以及相關場所真正將急救納入到公共服務中考慮。

  就目前來看普及AED還須打破“有”與“用”兩個瓶頸。所謂“有”是設備的配置。AED應成爲公共場所的標配,而且不能只是形式上的存在,配置一兩臺當作裝飾;畢竟爲急救所用,還得服從急救時效的需要,如“黃金4分鐘”。

  保證遇到公衆突發疾病時,在這個時間內能快速便利地獲得設備,包括配置的數量、放置的地點、具體指示標識等,都需滿足要求。毫無疑問,推動AED在公共場所的普及,標準與規範應當先行,提供一個普適的基本規範。

  同時,AED的配備是爲了應付“萬一”的情況,利用率極低是無法迴避的問題,儘管“用不上”與“備而不用”有質的區別,但更容易陷入成本計算的難題,誰來給配置、管理和維護的成本買單,還有待建立精細化的機制。除了公共場所承擔責任之外,政府與社會公益組織的支持也很有必要,此外設備的管護由專業機構來負責,或許更能保證專業性和降低管理成本。

  所謂“用”則是讓AED敢用、會用的人越來越多。一方面讓急救免責從當前的法律常識走向社會共識,強化相關案例的釋法與宣傳,消除社會顧慮,讓越來越多的人在他人遭遇突發疾病時能夠坦然伸出援手。另一方面將操作使用AED作爲急救教育的標配內容,讓越來越多的普通市民掌握這方面的知識與方法。

  只有設備會用了,神器纔有用武之地;也只有會用了,公衆纔有底氣去敢於伸出援手。

  木須蟲(公務員)

  編輯:楊林鑫 校對: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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