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患病的打工仔~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何啟明發信,建議在《僱員補償條例》加入新型冠狀病毒。

陳沛然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何啟明發信。資料圖片

陳沛然指,疫情至今在全球出現擴散跡象,故未來疫情或會有所反覆。他又指,這疾病已證實可由人傳人的方式傳播,而以醫護界及實驗室工作人員受感染的風險最高。他續指,政府於早前在憲報刊登《2020 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修訂)規例》及《2020 年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公告》,以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 病」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 的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以及修訂其附屬法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但指由於以上病症並未納入《僱員補償條例》之內,令受感染從事相關高危工作的員工,隨時因欠缺應有的法律保障而令本身的權益受損。

他指,現擬參考 2003 年因「沙士」疫症爆發而受影響的 414 宗僱員補償申索方法,處理修例,建議加快因從事指定高風險職業及因受僱工作而涉及緊密並經常接觸 2019 冠狀病毒病病源的受傷僱員的申索補償程序。這些僱員包括醫療及護理界僱員、 醫療研究工作者及實驗室工作人員、病理學家、驗屍工作人員及殯儀服務工作人員等。為保障從事指定高危行業或程序中工作的僱員的利益,及免卻僱員需要證明他是因為從事受僱工作的性質以致患病,故此應將「2019 冠狀病毒病」訂明為《僱員補償條例》 內的職業病。他續指,希望主席能批准將此一事項儘快納入人力事務委員會的議程,以便早得到立法會議員的支持,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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