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老太作供時稱自己記得要求滙豐每季發250萬元做生活費。

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的遺孀羅杜莉君(羅老太),入稟要求撤換管理家族信託的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一案,今午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御用大律師問羅老太,是否記得自己曾於2009年要求滙豐信託給予她每季250萬港元作日常開支。記不起信託安排和家族會議內容的羅老太聽見問題後立時回應說:「呢啲攞錢,我記得。而家講,我記得我有攞。」

羅老太入稟要求撤換管理家族信託的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一案,今午在高等法院續審。

代表滙豐信託的御用大律師Paul Girolami向羅老太展示2009年1月一次會議的記錄,當時羅老太的9名子女及長子嫡孫羅俊昶列席會議。長女羅慧端於會上極力要求分配信託內總值1.64億美元的流動資產,又指「唔可以再等」,有多少資產就分配多少,她又要求分發信託持有的債券。惟羅老太記不起此事。

Girolami又向羅老太展示兩份她寫給滙豐信託的信件,當時她分別要求信託人行使權力,分發150萬美元流動資產和新福港集團的股份,及每季250萬港元的生活費。就要求分發生活費的信件,羅老太記得那是羅慧端著她簽署的:「佢攞嚟話要派幾多錢畀我,我咪簽囉。」Girolami問長女在家族成員中是否對分發資產最感興趣,羅老太否認指長女常常理會公司和父親的事情。Girolami再問羅老太,她是否不為意自己於1998年至2009年間不是信託受益人,羅老太稱是。

Girolami提到,有家族成員於2011年表明希望分配資產,亦有成員願意待羅老太死後才分配,羅老太說:「咁我在生,我就未聽過呢啲嘢。」Girolami問長女是否特別希望分配資產,羅老太道:「佢無講我聽呢樣嘢,我就唔知。哼!真係吖,我都唔知,點可以咁做?」至於長子羅孔瑞如何,羅老太指「佢就無出過聲」。

其後Girolami引述在同年一次會議上,羅老太表明不願在她死後,董事局可以600票通過解除信託,並出售信託內的資產,她反建議信託資產須在她死後保存最少20年。不過羅老太之後致函滙豐信託,指滙豐信託草擬的備忘錄初稿包含保存信託資產20年的規定,但初稿未能表達羅老太的意願,初稿不應付諸實行。最終滙豐信託無增加此規定,Girolami問這是否因為部份子女不願意這樣安排,羅老太答:「我睇係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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