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免收豁免書費用、行政費及按金

政府日前通過申請土地作過渡性房屋新措施,獲運輸及房屋局政策支持的項目,地政總署署長可以短期租約方式,向非政府機構批出政府土地和處所,以提供過渡性房屋,並只收取1元象徵式租金和免收行政費及按金。

社聯早前向深水埗區議會提出第二個新過渡性房屋計畫。資料圖片

另外,就業主提出的短期豁免書申請,以容許在對用途設限或有其他限制的土地提供由非牟利機構或社會企業營運的過渡性房屋,免收其豁免書費用、行政費及按金。

而就業主提出的臨時豁免書申請,修訂契約用途及其他相關限制,以容許改裝現有樓宇用作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過渡性房屋,並免收其豁免書費用、行政費及按金。這授權亦涵蓋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出的土地或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議的土地,並須符合有關條件。

相關措施將有助提供更多過渡性房屋,幫助一些居於不適切住屋的貧困家庭在入住公共房屋或其他適合的住宅單位前,改善居住環境,讓他們增加居住面積、增強私隱度和改善生活設施,從而促進家庭和諧,並使他們在組織家庭、生兒育女和關顧家庭成員等方面受惠,惟若從全港總人口來看,其影響程度可能有限。

行政長官是於去年6月29日公佈過渡性房屋為6項房屋措施之一。為此,運房局轄下成立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負責提供一站式的統籌支援,協助和促成更多非政府機構和個別願意的業主去推動非牟利過渡性房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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