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今日說法,在裡面看到嫌疑人們把屍體藏在在破井裡,或者藏在特別隱蔽的地方,如埋在偏僻的地下,或者沉在河裡,但無論如何都是一年之內都被人發現,為什麼沒有藏屍好幾十年都沒有人發現的情況呢???好奇發問,好奇發問。


謝邀。

因為沒有藏好,或者越來越難藏好了。

人失蹤了會去報案,兇殺案一般不外乎就是情殺、仇殺、財殺,大多數兇手也只是普通人,在隱瞞犯罪結果的手段上也沒有特別之處,警方通過調查死者社會關係這些就能鎖定一個相應的範圍,再通過相應的刑偵手段就能找到蛛絲馬跡。

也有藏屍很多年都沒有發現的情況,只是知道的少而已。

我國命案的破案率其實很低的,一年的失蹤人口也很多,很多失蹤人口去哪了,這都很難說。

題主可以搜一下龍治民案,兩口子兩年三年時間殺了48人,期間一直未被發現。

現在我國的刑偵技術越來越先進,包括戶籍系統、天網系統的建設等,都能有效地幫助案件偵破。

所以現在掩飾犯罪的成本也會越來越高。

人的屍體有一定的特質,腐爛會發臭,泡水裡會發脹上浮,血跡很難清理,屍體很大容易被發現等等,所以完美的藏屍需要很多技術上的支持,而現實生活中,兇手很難有這樣的技術手段去很好的隱藏屍體,所以在短時間被發現是很合理的。

別好奇,尊重生命,感謝警察叔叔給我們創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以上。


1.科技的力量,刑偵手段與以往天差地別

2.這只是你看到的,一般抓不到兇手是很難找到失蹤人口的


這是你看到的而已,還有很多失蹤的人也可能是被謀殺了


最近湖南的16年的案子,一直就是作為失蹤來定的

我們也沒有公開過全國失蹤人口的數量....so.....


肯定有很難找到的,甚至找不到的(美國好幾個著名變態殺人狂被逮到了一個一個往出供),但是這些往往都有共同點,嫌犯流竄作案,不知道誰做的案,不知道在哪裡做的案,不知道做完案人逃到了哪裡。這也是大量的變態連環殺人犯多對妓女下手的原因,因為她們基本處於治安的盲區,失蹤了報案的家人少,接受了案子也會因為社會關係複雜毫無頭緒,再加上活動地點可能的不規律,簡直是完美的下手對象。

大多數的殺人案並不是流竄作案,也不是預謀殺人,最多的是激情作案。後兩種來說大多是熟人作案,周圍的親近人最有犯罪嫌疑,通過排查他們的行動軌跡,盤問,調查現場,查賬戶,大大大部分的人就已經招了,根本用不著找屍體,最後,激情犯罪的屍體處理真的很頭疼,屍體不好切割,肉和骨頭也不好處理,有氣味,有處理工具的嫌疑又大。最後加上日新月異的刑偵技術,勘查技術,城市裡無處不在的攝像頭。不得不說犯案不難,犯案不被抓可是難比登天啊。

說到位置這個問題,現在人想從城市裡無聲無息的消失是真的難,手機關機都沒用,不帶手機又沒法活,加上監控,難難難


先吐槽:

懸疑案件了解一下。

中國九百多萬平方公里 土地 有條件 拋屍荒野找不到了 不要太容易。

倖存者偏差,破獲案件找的到。

答題

一 往來人流多 拋屍地點附近往來人流多 罪犯不易於處理犯罪痕迹;

二 罪犯手段不高明 露出馬腳;

三 天網部署,科技升級 大數據搜索 監控多了。


謝邀。

人在刑場,剛下刑車,馬上槍斃。

我也沒想明白,於是我決定臨行前來著找找答案。


你知道的都是發現的,然而究竟有多少沒被發現的,沒人知道。我個人認為只要認真處理,不被發現的可能更大。


因為殺人犯的殺人手法不夠完美

整體計劃不夠縝密精湛 在細節上露出破綻 還有的人是心裡克服不了難關 導致自己在一些行動上露出破綻 還有就是現在國人太多了 完全解決不了地少人多這個問題 一旦殺了人屍體藏匿的不夠隱蔽很快就會被發現


倖存者偏差。藏屍沒被發現的那叫失蹤案


倖存者偏差了解一下?

要是沒被找到你怎麼知道有這件事啊喂?


想完美的藏一具屍體可是很難的,人的很多骨骼可是有很多特徵的,不管在哪裡你看到幾根白骨總會報警吧,有時候即使不是人骨都會把他當做人骨報警,想殺人不留痕迹是不大現實的


因為現代刑偵手段更先進了

但是發現的其實是少數,每年都有很多人失蹤。。


操場埋屍案了解一下?


住在偏遠山區或者農村的還是比較好處理的,直接燒,燒成灰然後撒了就行了,農村偏遠山區監控幾乎沒有,大家還是注意安全的好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好多東西不仔細留意就能發現。


注意了,提這個問題的人,可能有犯罪預謀!


警犬:你以為老子不要工作的么??

我覺得吧,除非一個人埋屍的時候能避開所有攝像頭,然後這個位置他平時真的很少去,然後這個被埋了很久,不然現代刑偵技術只要想找,很容易找。


只要家裡的面積夠大,最好有獨立的庭院,鄰居又很少,那麼只要不在犯案的時候被發現,或者說不被之後的線索找到,那麼,我個人認為這個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感覺好嚇人。


第一,殺人一般都為情殺,仇殺等(也不排除職業殺手),因為是一個普通人,所以並沒有專業訓練,無法找到十全十美的藏屍方法,也無法克服自己的恐懼去掩埋屍體。

第二,刑偵技術的進步。我記得曾經有個案子,偽造成了火災現場,警察沒有任何線索,但是最後窗戶上還殘留了一點點屍油,檢驗後被發現。

第三,沒有強大的心理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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