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什麼是廣告人,其實我一直都有非常大的困惑。以我自己目前粗淺的認知,拋開行業的界限,似乎所有涉及到傳播的人,都可以稱之為「廣告人」。以這樣廣義的視野來看,我會認為,一切皆可成為「廣告」。畢竟「傳播」是一個非常社會性的概念。如此,若要回答題主的這個問題,首先就要先從概念上來探討了。如何看待最好的廣告人都不在廣告行業?我覺得首先我們應該先來說說,不在廣告行業的廣告人是否還能稱之為「廣告人」?以現有的輿論來看,「廣告人」似乎已經變成一個非常固定的標籤。至少以目前來看,輿論中所探討的「廣告人」,大部分普遍還是活躍在廣告行業裡面的。在過去的一些年,他們曾以「創意」開路,將自己打造成為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時代人物標籤。他們時尚、先鋒,頭腦靈活,有創造力,是新新人類的代名詞。而如今,卻開始存在一羣「廣告人」,他們好以「廣告狗」自居,尤以「加班」,對老闆的怨念,對客戶的巴結等等行為為代表,熱衷探討甲方與乙方水火不容的關係,廣泛活躍在各社交媒體平臺,打造出另外一種廣告人的形象出來。這是廣告人的羣體形象寫真。雖不能正面回答這個問題,卻也從側面給了這個問題一個某種意義上的參考。

即關於「什麼樣的人是廣告人」,至少從輿論上已經發生了某種轉變。回到問題的本質。我想題主想問的這個問題裡面,所謂「廣告人」,至少應該指的是「能用廣告的手段,解決某些問題的人」。那麼問題又來了,什麼是「廣告的手段」?通常我們所認為的廣告,在傳統廣告時代,尤以傳統四大媒體(電視、報紙、廣播、雜誌)上投放的「廣而告之」的「廣告」為主。它們一般有著某種具體的形態,使人一看便知是廣告。作為廣告從業人員,所謂tvc、平面廣告、廣播廣告、直郵廣告等,也都有固定的業務形態。隨著媒體技術的進步,新興的互聯網媒體發展起來,人與人之間的雙方關係越來越多地變成一種網狀關係,廣告的形態也開始發生著質的變化。原生廣告等一系列的廣告形式興起,「內容」與「廣告」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廣告變得越來越軟性,形式越來越多樣。以至於廣告從業人員所在的位置也越來越廣泛。越來越多非廣告公司的從業人員開始從事著廣告方面的工作。電商啦,媒體啦,甚至甲方的各個部門啦,他們涉及到廣告的工作範圍不再僅僅只是參與整個廣告大產業鏈條中的某個環節,他們甚至開始像傳統廣告公司的廣告人員那樣思考,那樣創作廣告。此時,廣告行業的界限在哪裡?這又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再說題主所說的:「最出色的廣告人,也許不是Graham Fink、林桂枝、伊藤直樹,而是川久保玲、山本耀司、安藤忠雄或庫哈斯……」這又是另一層面的問題。川久保玲、山本耀司、安藤忠雄、庫哈斯……無論從哪一個層面,似乎都很難把他們歸類到「廣告人」裏。而題主之所以提出這樣的問題,我想,一定程度上或許是因為這些人越來越具備人們想像中的廣告人才會具備的形象。又或者,是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的做法,無論是個人形象的塑造,還是自己專業領域的傳播,都更好地踐行了一個廣告人應該踐行的某些東西。就這方面而言,我認為,首先不可否認的是,藝術家往往都是傳播學理論踐行的佼佼者。在我看來,幾乎所有成名的藝術家都必定深諳傳播規律。無論有意識,或是無意識,他們都抓住了廣告傳播中最核心的關鍵點。至少從結果上來看,他們的定位都是相當明確的。他們很好地用實際行動為自己做出了最好的廣告。但是,僅此而已。他們無法為其他人做廣告。這是他們是否能夠成其為「廣告人」的關鍵所在。

如果題主將藝術家與廣告人混為一談,我想這一定是對廣告人的誤解。廣告之所以能夠發展成為一個行業,有它能夠成其為一個行業的完整的運作模式。至少在現階段,我會認為,如果一個廣告人不在廣告行業,如果他不做「廣告」,他就不應該被稱之為「廣告人」。這是我現階段的粗淺認識。以上回答或許有些混亂,暫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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