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批評社署檢控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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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最新調查發現,社署對於安老院的執管寬鬆,在2014至2018期間,不曾撤銷任何安老院的牌照,就嚴重違規事項而檢控及定罪的個案偏低,由2014至2017年間只有16宗。公署指,有個案顯示,有安老院屢屢違規,質疑社署早應撤銷牌照,並期望社署加強及嚴格執法。

申訴專員公署最新調查發現,社署對於安老院的執管寬鬆。

針對社署現時的巡查機制,調查指出負責恆常全面巡查的牌照處督察工作量不輕,如點算安老院設施及人手、查覈員工的僱傭記錄等,但有關工作只由一或兩名督察,在半日或一日內完成巡查,質疑督察能否在短時間內全面及深入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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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又指,社署對津助安老院舍的巡查次數少,相比牌照處每年需巡查私營安老院至少3次,牌照處對津助安老院的巡查,只是每3年巡查最少一次,形容次數明顯較少,建議牌照處應考慮增加巡查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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