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時間重新排期。

去年12月9日晚大批市民在旺角參與「快閃」示威活動,一名理大男學生當晚分別在其腰包和背包內,被搜出摺刀和卡片刀等武器。他早前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須還柙候審,但疫情蔓延下司法機構一直暫停非緊急聆訊,案件無法如期1月底開審。他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審訊時間重新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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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靖鋒(19歲)報稱為運輸工人,辯方後來澄清他是理工大學一年級生。控罪指出,被告去年12月9日在旺角彌敦道好望角大廈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辯解下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摺疊刀和一張卡片刀;同日同地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對護指關節手套和一支筆形玻璃爆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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