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1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台北地检署八月底起诉大同炒股案后,主嫌台商郑文逸隔日起六天内,四度至机场试图闯关出境,但因检方早一步通知移民署与海巡署境管,将他拦下,检方立即限制他出境、出海;台北地院依据这些事证,日前进一步裁定将郑限制住居。

不法所得11亿 郑有日居留权

郑文逸被控炒作大同股票,涉制造大同股票交易活络假象、操纵交易价格,不法所得高达十一亿一千四百余万元,属重大经济犯罪,法定最轻本刑为七年以上;郑妻是日本人,儿女也是日本国民,郑本人有日本永久居留权,他虽辩称和妻子已长期分居,但法官不采信,认为郑可轻易定居日本,有避居海外的能力。

郑被限制出境、出海 再限居

检方八月二十九日起诉后,同步发函移民署、海巡署对郑实施出境管制,若发现郑要出境须先通知检方;不料,隔天(三十日)郑就赴机场准备搭机离台,被海关注记拦下,移民署告知北检,检察官立即限制郑出境、出海。

郑文逸仍不死心,八月三十一日、九月一日、九月四日又连续三度至机场试图闯关,但都被眼尖的海关人员发现而挡驾,移民署发现郑也已买妥九月五日的出境机票。检方为确保大同炒股案后续审判,将郑密集企图出境的行为通知法院,承审法官日前开庭调查有无进一步强制处分的必要。

出境赴星治脚伤 法官不采信

郑的律师声称,只要有身分证字号和姓名,就可向航空公司订购机票,不须亲自订,郑自己并未订九月五日的机票,应是别人恶意代订机票要害他,而他出境是为了去新加坡治疗脚伤;但法官认为律师举证不足,仍认定郑有逃亡事实,有必要限制出境、出海,裁定限制住居于郑的台北市住处。

  • 台商郑文逸被控炒作大同股票,被检限制出境、出海,又因密集企图出境,台北地院裁定郑限制住居。(资料照)

    台商郑文逸被控炒作大同股票,被检限制出境、出海,又因密集企图出境,台北地院裁定郑限制住居。(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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