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擔心示威者以鐳射筆照警員,也可引致警員實彈還擊

警方修訂使用武力指引,包括警員認為毆打行動相當可能致死或嚴重受傷,就可使用槍械,而低殺傷力武器就包括警棍、橡膠子彈等。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警方修訂使用武力指引,是放寬警員使用武力,讓警員有更大的演繹空間,憂以現在警員情緒、精神壓力、判斷力,一旦放寬指引,可能導致前線警員過份或濫暴情況變本加厲。

林卓廷憂警方修訂指引,加劇過度使用武力情況。 資料圖片

對於警方把伸縮警棍、布袋彈和水炮車等改為低殺傷力武器,林卓廷認為不合理,指若使用不恰當,都是殺傷力武器甚至致命,給前線警員錯誤訊息可以使用以上武器制服示威者。他又擔心,示威者如果用鐳射筆照警員,警方可認為有機會致盲,被解讀為「相當可能嚴重受傷」,警方甚或實彈槍還擊。

對於警方指無接受過任何專業槍械訓練的人,憑甚麼專業知識及理據判斷警方有錯,林回應指,市民有常識和標準界線,毋須專業訓練亦可評論警方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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