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七人被控暴動等罪

數以千計示威者於十一國慶當日響應號召「遍地開花」,進行激進示威活動。其中在荃灣海壩街至大河道一帶,一名中五男生中槍。他連同五男一女等七人被起訴暴動,縱火和襲警等共5項罪名,案件今午解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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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中槍18歲學生曾志健外,其餘6名被告包括38歲報稱清潔工人的陳珩,19歲報稱IVE學生的陳金國,25歲報稱程式員的李振文,21歲IVE學生馮清華,22歲HKCC學生郭小琴,和26歲理工大學學生邱宏達。

中槍男生被控暴動襲警。資料圖片

曾志健和邱宏達被控在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和其餘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另外五人,同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和其餘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曾志健另被控在同一場合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和警員謝思明。而陳珩另被控在海壩街聯同其他不知名的人士縱火。

李振文,郭小琴和中槍少年曾志健目前仍然留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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