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可證偽對於科學來說,既不充分,也不必要。不充分是顯然的。不必要是因為可證性本身的定義就是模糊不清的,能夠解釋世界的理論,只要自洽,而且與觀測結果符合,就符合實用了。

數學本身當然是可以證偽的

首先,科學就是一門經驗科學。所有的一切都來自我們對經驗的總結,比如牛頓三定律,無非都是經驗之總結。

那麼數學呢?似乎不是,數學都是有著嚴密的證明,無懈可擊的推導。既然被證明瞭,似乎就不可能被證偽。

可是,事實果真如此麼?當然不是。

數學的基石是什麼。1+1=2?這個顯然不能證明,但我認為1+1=2是數學的定義,而不是基石

數學的基石大量的基於經驗的,直覺認為的,理所當然的公理和公設——比如著名的第五公設(平行線)第五公設之所以引起注意,在於它不是那麼「顯而易見」,之後纔有了非歐幾何可是第一公設呢?

能從任一點畫一條直線到另外任一點上去。

兩點之間線段最短,狗都知道

這個似乎真的顯而易見。可是你能證明麼?應該是可以的。這個公設無非是經驗總結,直覺認為,要證明也很簡單,遍歷世界所有的點就好了。

算數,這是數學的基礎之基礎吧,翻開小學課本

交換律 a+b=b+a,a*b=b*a 這是宇宙之真理,不需要證明的等等,矩陣乘法就不滿足交換律的說如果a=b,那麼a+c=b+c,證明一下?

邏輯

邏輯公理就更多了wikipedia.org 的頁面再比如 真假=假,這不是顯然的麼——顯然二字就是經驗之總結,要不來證明一個?

浩瀚如煙的數學,基本都是建立在小學課本上一條一條「顯而易見」的公理

而我們說這些公理是無需證明的

無數經驗和直覺告訴我們,伽利略牛頓的經典時空觀纔是顯而易見的。「光速不變」這個顯而易見麼?

科學(包括數學)的基礎的經驗,經驗無法證實,只需證偽。大抵如此吧


自然科學是自然界的證實,數學是終極邏輯的證明。這倆都和證偽扯不上太大的關係。

我覺得數學可以證偽,只是從來沒有被證偽。

譬如,1+1=2,從未被證偽為,在某種情況下,1+1=3。數學精度最高,與現實符合最好,但它對對象只有純粹量的刻畫,沒有質的刻畫。數學是一門可證偽而從未被證偽的科學。這與星相學那種和稀泥的不可證偽完全是兩碼事。

可證偽而從未被證偽的原因是,數學對對象只有純粹量的刻畫,沒有質的刻畫。

亦即,對任何對象(包括進程),如果僅考慮其同質的方面,那麼,它必然符合數學。有些數學分支的出現,便是因為對「同質性」的特殊規定造成,譬如拓撲學中,正方體和球體便被認為是同質且同量的。相反,各門具體科學都必須對對象有質的刻畫,譬如,麥克斯韋從公式中推斷出電磁波的存在及其傳播速度,便是預言了電與磁這兩種此前被認為異質的東西之間的深刻聯繫,並且是高精度的聯繫。這一推斷便比數學純粹量的推斷多出一個層次,因此要複雜得多。

或者說,數學只有在對象確實符合其計算式的描述時才用得上,即,對象先須滿足1+1這一運算,而當它滿足這一運算時,它必然得出2這一結果;其他具體科學卻必須預測,在某種情況下,對象的某種特定性質會1+1這樣運作。

對數學:(1)對象符合計算式。(2)對象符合計算結果。對具體科學:(1)預測在某情況下,對象會如何運作。(2)對該運作給出足夠精確的描述。(3)對象的確如此運作。(4)對象的運作符合精確描述的計算式(如果有計算式的話)及其結果。可以看出,具體科學關涉現實的情形遠比數學複雜。只有足夠精確的預測纔是可證偽的。因此各門具體科學都樂於使用數學工具。

因為「可證偽」不是科學的標誌,作為一種科學劃界的嘗試,「可證偽」已被主流哲學放棄,基於「可證偽」的「數學不是科學」當然也是錯誤的。

數學就是科學。

詳情請關注 為什麼可證偽不是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標誌?及 數學是不是科學?。
數學不是科學,但其與現實相對應的部分可作為描述、演算、預測現實的工具。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