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別動、別難過、別哭、別鬧、別過來等


表示禁止的副詞「別」見於官話。對「別」的產生年代有元代說和明代說。

江藍生《禁止詞「別」考源》舉了三個元人的例子:

別引退出半點兒風聲,夫人他治家嚴肅狠情性。

別近謗俺夫妻每甚的,止不過發盡兒掏窩不姓李。

問甚鹿道做馬,鳳喚作雞,葫蘆今後大家提,別辨是和非。

最後一例的「別辨」是指分辨,這個例子不可靠。剩下兩個例子,數量太少,也不能確定是否經過後人改動。一般還是認為表示禁止的「別」是明代開始產生並逐漸廣泛應用的。《金瓶梅》「別」的使用數量不多,而且基本上用的「別要」,到《醒世姻緣傳》大量使用「別要」,但單用「別」的情況也很多。從這種情況看,可能是先出現「別要」,再從中抽象出「別」的。

對於這個「別」的來源有幾種不同的觀點:

太田辰夫《中國語歷史文法》認為:「表禁止的副詞『別』在明代就有一些,但用得較多是在清代。有人認為它是『不要』的簡縮形式,但這是不正確的。它也可以說成『別要』,恐怕是從本來意義的『別(另外)』引申而來,成為委婉的禁止意義。」

呂叔湘《中國文法要略》、江藍生《禁止詞「別」考源》認為「別」是「不要」的合音。

李焱、孟繁傑《禁止副詞「別」來源再考》認為「別」來自「不必」的合音。

卜師霞《關於否定副詞「別」是「不要」合音的質疑》認為禁止副詞「別」極有可能是蒙古語的借詞,因為蒙古語表示禁止的,和漢語中「別」語義相近的詞讀音為bitgi。

這幾種說法都很難完美地解釋「別」的來源。對於「別」來自「不要」合音說,王力《中國語法理論》認為:「普通總以為『別』是『不要』的合音,但這是很難解釋的,因為『不』和『要』的合音應該是biao,不該是bie。所以『別』字的來源還是尚待考證的。」《漢語方言辭彙》「別」的說法,成都「莫」或「不要」pu iau,piau,合肥「別」pE或「不要」p?? i?,pi?,成都、合肥「不要」的後一個語音形式piau、pi?都讀成「表」去聲。

從官話的角度看,「不要」很難合音成「別」。如果將《中原音韻》來自效攝三四等字的蕭豪韻擬成i?u,可以考慮「不要」pu i?u>「別要」pi? i?u>「別」pi?,也就是「別」是受到「要」的介音和韻腹的影響,但是明代「要」這種效攝字顯然要讀iau的。

方言中「必」「別」有同韻的。清末廣州人陳澧《東塾初學編》:「粵音入聲有兩清一濁,如『必,清;鱉亦清;別,濁』是也。如『憶』即『必』之類,『約』即『鱉』之類也。當知入聲亦一清一濁,其歧出者,乃粵音之未善耳。」廣州「必別」pit,「畢筆」p?t,這對「別」來自「不必」合音說有利,但這種現象北方不常見。


「不愛」或「不要」(知乎上看的)中原官話這個字(或者說這個意義)念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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