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地检署表示,傅崐萁报到经简单人别讯问及权利告知后,立即发监花莲监狱执行,刑期至108年5月24日。(图/记者王兆麟摄)

▲花莲监狱。(图/记者王兆麟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前花莲县长傅崐萁因合机炒股案遭判刑8个月,并在1日(服刑第7天)获得狱方首度准许的「特别事由接见」,对象则是前立法院长王金平,以及傅崐萁的妻子、花莲县长候选人徐榛蔚,两人停留在花莲监狱约1小时,离开时均面无表情、未对外发言。

据了解,王金平和徐榛蔚搭乘的黑色宾士车约在1日下午13时34分驶入花莲监狱,两人一前一后步入监狱大门,约在13时54分才坐上车离开。离开时,王金平在车内向外挥手致意,但未对外发表言论,徐榛蔚则是低头面无表情。

根据法务部矫正署「特别事由接见」规定,特见次数并没有限制,但必须要有事由才会批准,例如:「收容人家中发生变故或有其他特殊情事」、「申请人身心障碍、罹病或行动不便时」、「收容人因语言沟通问题,有翻译必要时」、「矫正机关因管教收容人需要,须请申请人协助时」、「其他经矫正机关首长认为有助于稳定收容人身心适应」等情形。

狱方表示,今早收到矫正署传真,申请办理特别事由接见,以「其他经矫正机关首长认为有助于稳定收容人身心适应」为由批准,认定过去同事和妻子接见,基于同事情谊,在教化上应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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