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關於復仇的故事。

伍子胥的父親和兄長無端蒙冤遭受殘害,為報楚王殺害父兄之仇,伍子胥輾轉流亡至吳國,在那裡受到吳王闔閭的重用,他先是竭力輔助吳王闔閭奪取王位,使原本弱小的吳國國勢日漸強盛,後終借吳國兵力攻破楚國,在破城之日,為了發泄自己內心巨大的仇恨,和數十年深沉的隱忍,伍子胥竟然做出了掘墓鞭屍的驚人舉動,表現出一個復仇者性格的堅韌和殘酷。

司馬遷在《史記.伍子胥列傳》中,懷著很複雜的心情,評述伍子胥在父兄遇難之後隱忍苟活,最終得以完成復仇大業的行為,文中既有著對其意志和人格的崇敬和肯定,又有對其破壞力的恐懼,破國鞭屍,動搖了傳統價值的基礎,而在伍子胥那個時代,他的這種背叛卻能得到列國高層人士的同情和理解,為什麼呢?

在先秦時期,私人之間血債血償的風氣極為興盛,在《孟子.盡心下》中就有『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孔子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君君臣臣,君主和臣子各盡其職責,這個關係是對等的,楚平王濫殺無辜,伍子胥作為臣子就沒有義務為他效力,從個人的角度上講,是符合春秋大義的復仇。

但是從站在楚國的立場上來看,伍子胥作為楚人率領吳國軍隊攻打自己的國家,使楚國遭遇了滅頂之災,並由此引發了吳、楚兩國此後曠日持久的戰爭 ,毫無疑問,他的復仇已使自己淪為叛國者。


伍子胥率吳伐楚,算不得叛國。畢竟楚國國君楚平王聽信讒言,誅殺其父兄。伍子胥帶兵伐楚,乃是報殺父之仇。

伍子胥的父親伍奢是楚國太子太傅,因太子被費無忌所誣陷,伍奢也受到了牽連。楚王本想殺害伍子胥全家,所幸伍子胥機警而逃脫。從楚平王下令殺他全家那一刻,按現在話說伍子胥已經算是被開除國籍,剝奪政治權利了。不是他楚國的人了。前去吳國需求政治庇護,向國際社會求援。控訴楚平王對他全家的迫害,最終為其父兄報仇雪恨。

所以這裡和叛國完全沒有關係,商鞅在秦國變法都不算叛國呢。而且那時候諸侯國有點像現在的聯邦制國家裡的一個州,都是國內內部矛盾。


先秦時代的《春秋》一書和《史記》的作者司馬遷對伍子胥都是持明確的激賞態度的,司馬遷說他是烈丈夫。司馬遷雖然已經是皇權專制時代的人了,但是秦漢離開分封時代比較近,價值觀還相似。

事實上,即便申包胥也是贊同伍子胥的復仇的。《左傳》原文上這麼說:「初,伍員與申包胥友。其亡也,謂申包胥曰:「我必復(復仇)楚國。」 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復之,我必能興之。」勉之一句話,表達了申包胥對伍子胥抉擇的認同。他認為復仇是應該的,但他作為事君者,忠君興國也是應該的。各行其志,都符合當時的道義。

至於「叛國」一說,這個問題就複雜了,我不想多解釋,但有一句,就是先秦分封下的國家,其實更是一種宗族和家族,不同的「國家」是不同的大宗和小宗。這種軍事行為是針對宗的,不是針對國的。當時國的概念與後代不能等量齊觀。


那時候的國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省,你換個省生活工作完全沒問題啊,再加上這些國都是私自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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