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間接說明了「誤解」會造成千差萬別的理解。

「相夫教子」

題主可能理解成,「相夫」+「教子」兩件事,所以才會問「為什麼《三字經》卻說ˋ子不教,父之過ˊ?」女人結婚了,一邊要幫助老公考取功名,一邊要教育子女。所以「子不教,父之過」不對啊,應該是「子不教,母之過」才對!!!

女人表示,我們不為愚蠢背鍋!!!

「相夫教子」

正確的理解是,協助丈夫教育子女。

在我國古代,教育孩子主要的職責是父親,所以才有《三字經》中的「子不教,父之過」。母親只是起到輔佐的作用,又有了「相夫教子」一說。因此,在我國古代的文學史上,我們能夠經常看到教育孩子的文章,大多是男人寫的。

《周公誡子》,作者:周公

《誡子書》,作者:諸葛亮

《顏氏家訓》,作者:顏之推

《曾國藩家書》,作者:曾國藩

那麼,什麼時候女人,要為「不成才」的孩子背鍋呢!?當父親去世,孩子成為「孤兒」,母親就需要承擔起教育孩子的作用。

加一句冷知識

在古代喪父謂之「孤」,喪母謂之「哀」。「孤兒」指的是父親去世,「哀」指的是母親去世,「孤哀」指的是父母雙亡。

所以,「孤兒」的教育,是需要母親全力承擔的。歷史上最知名的「孤兒」教育的案例,有兩個,一個是「孟母三遷」,另一個是「岳母刻字」。

而在我國歷史上,「孝」是一個人很重要的品行。我們一般認為,女人在封建社會中的社會地位低下,講的是「在家從父」「出嫁從夫」「母貧子貴」。

但是在「二十四孝」中,「孝母」的故事有「嚙指痛心」「蘆衣順母 」「親嘗湯藥」「拾葚異器」「埋兒奉母」「湧泉躍鯉」「懷橘遺親」「行佣供母」「聞雷泣墓」「哭竹生筍」「卧冰求鯉」「乳姑不怠」「滌親溺器」「棄官尋母」14則,遠遠大於「孝父」的5則,「孝父母」的5則。

由此可見,母親在家庭中的地位,並非簡單的「從」字就能解釋的。


教分兩種言教和身教。明代之後受到身份,禮法等多方面的限制女性參加社會活動的機會不多。在一個家庭中教育孩子主要是言教,也就是教育孩子書上的基礎知識。而父親的責任是身教,這是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以自己的行為,以身作則,教導孩子如何作人,如何生活。子不教,父之過。是指父親在平時為人處事中沒有為孩子作出好的榜樣。


子不教父之過,子女沒教養,是父親的過錯 。是有道理的,因為父與子接觸密切,當兒子有錯誤時不及時的糾正,久而久之就養成了沒有教育的習慣。


教 的本意 上面是老 下面是子 子按照老的樣子 反覆做

所以 本意是榜樣 家長沒有榜樣 自然是過錯了


這個應該和古代女子的地位有關,「相夫教子」已經說明在古代女子是沒有地位的,只能在家裡照顧丈夫和養育子女,古代亦有母從子綱之說。而孩子尤其是男孩子則是一個家的傳承延續,這種傳承當然是夫家的傳承,對其的主要教育當然要由父親完成。並且嚴父慈母,古人認為母親過於慈善而不夠嚴厲,不能嚴格的要求孩子的言行。

所以,古人有「子不教,父之過」之說


剛好最近在教三歲的女兒讀三字經,讀到這段的時候我老婆也提出了同樣的問題,我特地去查閱了一下,這裡的父之過中的父指的是父母,不是父親。

同時,在這邊呼籲一下,當代社會,女性相夫教子的舊思想應當摒除,男女平等,在教育子女方面應當父母共同努力,做好榜樣。


先弄懂「相夫教子」何意,再思考其它問題。

相夫者,輔助丈夫也,不是「一切聽從丈夫的」。

教子者,子,為幼子;非成年後的子!——保護好幼不受寒暑飲食傷害而已。

「子不教父之過」者,是「子」不護家呢?還是「孑」沒有得到保護?


古人云:女子無才便是德,所以女子相夫教子中的教子,僅僅是養育而已,男子才是真正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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