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癩蛤蟆」非彼「癩蛤蟆」。

我們先來看一下案件始末:2019年3月初開始,犯罪嫌疑人馬某某夥同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傅某某、王某、王某某、李某某共六人在平度市全市仍處于禁獵期內的情況下,未取得獵捕批准手續,在平度市(平度市行政區域均為禁獵區)舊店鎮內(包括原大田鎮)、崔召鎮內的河道、池塘水域內,以下地籠網的方式獵捕「癩蛤蟆」2559隻。這2559隻「癩蛤蟆」其實是國家「三有動物」中華蟾蜍。什麼是三有動物?三有動物是指:列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動物。

為什麼此類事件時有發生,我覺得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國家保護動物的知識普及的不夠全面。

其實像現在的許多人,對國家保護動物的品類,什麼動物被國家列入國家三有動物的知識瞭解的少之又少,其實被列入國家三有動物的品類高達1700多種,在我們身邊常見的就有麻雀,青蛙和刺蝟等。而案件中的「癩蛤蟆」並不是我們常見的癩蛤蟆,而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中華蟾蜍」。

二、人們的法律意識薄弱。

案件中的六人,在平度市全市仍處于禁獵期內的情況下,未取得獵捕批准手續,就大肆捕獵,在很大程度上,有可能六人對於此項行為是否違法,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還知之甚少。

三、六人存有僥倖和功利心理。

「中華蟾蜍」作為國家的三有動物,不僅是有益動物,除可以捕食害蟲外,其還有很高的藥用價值。蟾蜍全身多處可入葯,包括蟾酥、蟾皮、幹蟾、蟾蜍頭、蟾蜍舌、蟾蜍肝、蟾蜍膽等。蟾酥具有解毒、消腫、止痛等功能,用於治療癰癤、咽喉腫痛、齲齒疼痛等病症。蟾皮的用藥歷史悠久,主要用於治療腫毒、慢性氣管炎等。

而此六人正是存有僥倖和功利心理,在法律不允許的情況下,還大肆捕獵國家保護動物,進行違法活動,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做了違法的事,必將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


抓了2559隻癩蛤蟆,看到這我就想起小時候和小夥伴們也抓過癩蛤蟆,不過是抓來玩的,那時候不懂事,膽子大,現在年齡大了,看到了癩蛤蟆反而害怕。

癩蛤蟆又叫金蟾,聽說可以入葯,至於做什麼葯不得而知,這些人為了錢真是什麼事都幹,但是癩蛤蟆在我看來應該是喫害蟲的動物,一下子抓了那麼多,會不會影響當地的生態平衡呢?呵呵,我是不是想的太嚴重了呢?癩蛤蟆屬於三有保護動物,不管是幾級的,都是國家保護動物,這些人抓了這麼多應該已經違法了,終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在這裡我想告訴大家,做什麼事都不能做違法的事,不管事大事小都不能做,逮個青蛙,癩蛤蟆也會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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