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浸大學生在去年8月「荃葵青遊行」後,被警員搜身時搜出一枝鐳射筆,事隔近4個月後,被警方控以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告獲准以現金500元保釋,5月1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訊,等待辯方索取文件。

24歲被告報稱是浸大4年級生,被控於去年8月26日在天水圍天盛商場行人天橋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

控方表示,案發當晚約11時許至凌晨1時半,大約10名身穿黑衣的示威者於天耀輕鐵站聚集,有人懷疑用鐳射筆照向天水圍警署外駐守的警員。警方之後驅散,身穿黑衣的被告於輕鐵站約50米距離被截停,並搜出涉案鐳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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