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 嚴躍進

  菏澤此次取消限售政策,引起了較多的市場關注,充分說明在“政策鬆綁”的問題上,當前市場比較關注。尤其是到了預判2019年市場和政策動向的時候,菏澤此類政策內容和口徑,顯然更受市場關注。

  此次取消後,包括山東省相關住房監管部門也比較關注,也說明對於此類“打第一槍”政策的關注。客觀說,限售政策本身在房地產市場的影響相對是小的,所以即便是取消,也不會像類似限購政策鬆綁那樣影響大,所以取消後其實不見得會帶來市場的躁動,反而是有助於爲樓市交易提供更好的潤滑劑。

  從此次迴應來看,應該說取消是和二手房的流動性是有關的。這個問題其實也是限售政策衍生出來的問題。從菏澤的限售政策看,新房和二手房都使用限售規則,但是新房市場的影響相對小,因爲政策出臺後到辦理不動產權證是有點時滯的。而二手房可能影響最爲直接,所以此次說明中其實也和二手房的交易或流動性不足是有關的。

  從此次說明可以看出,在2017年11月限售政策出臺後,很多二手房是不允許交易的,這樣是影響很多市民認購二手房,這對於購房交易是有一定的損害的。而類似問題也和二手房的價格有了關係。當二手房限售後,市場上可以交易的二手房更少,那麼會使得房源更爲稀缺,價格更容易上漲。這也要求對於二手房房源適當進行管控,即釋放房源,減少房源流通方面的約束。

  此次政策認爲,當前政策出臺是爲了防範商品住房價格出現較大的波動,目的是爲了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側面也說明限售政策也衍生出了很多複雜的問題。所以此次菏澤認爲,需要取消限售政策,即在住房轉讓方面,不應該設定期限規定,通俗來說即此類房源的交易和轉讓,不存在各類障礙,這其實是充分給予房屋轉讓自由權。

  此次發文含義清晰。

  第一、政策層面上,限售政策取消的說法不變,後續菏澤不存在限售一說,這也是爲了樹立政策的權威性和一致性。

  第二、限售政策的取消,給二手房房源的流通增加了更多的機會,房源增加是有助於穩定房價的,所以需要肯定此次政策發文。

  第三、菏澤政策出臺是基於這兩年樓市的新情況,符合市場規律和樓市發展規律,沒有不妥之處。12月18日的政策發文不應該受到質疑。

  另外之所以強調“轉讓期限”的概念,實際上是因爲“限售”中的“售”,是開發商的行爲。而“轉讓”一次是強調房東二手房交易的概念。所以政策上唯一調整的就是,不提“限售”一說,而是提“限轉讓”一說。通俗說,房屋以後可以自由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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