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猪只在国道奔走。(图/记者宋德威翻摄)

▲先前国道曾发生猪只掉落,在国道上奔走事故。(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胡顺惠/台北报导

国道每年有超过4万件散落物,严重影响交通安全!高速公路局今(19)日宣布,将透过收费机制,预订8月下旬开始增加国道散落物收处理费,只要处理散落物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每30分钟单一车道收取3000元。

高公局指出,汽车行经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载运物品散落于车道或路肩时,汽车驾驶人应于物品后方50公尺至100公尺处设置车辆故障标志并即时清除,无法即时清除时,应即通知该管公路管理机关协助处理,若高公局发现国道主线有散落物,也会主动派员协助处理,衍生出的处理费用,将由汽车驾驶人或汽车所有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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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表示,散落物处理依散落物大小及范围,除事故处理小组出动外,视情况辖区工务段也会配合支援人力、车辆及机具。高公局说,9成散落物可于30分钟内处理完成,因此以30分钟为收费级距。

国道散落物处理成本包括事故处理小组费用、交控中心人员处理、工务段人员出勤及机具出动,经统计,平均每件散落物处理成本逾3000元。

散落物易产生交通壅塞、二次事故等社会成本,散落物占用国道时间越久,所造成的社会成本越高,高公局考量部分散落物有5成未能查知由何车辆掉落,以及轻微事件之收费及催缴作业不符合行政作业绩效等因素,故针对处理散落物时间超过30分钟者,每车道每30分钟收取3000元。

▲▼国道散落物处理收费计算表。(图/高公局提供)

▲国道散落物处理收费计算表。(图/高公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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