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關於公開徵求《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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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意見徵求稿包含兩部分內容:

1.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關於調整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提取限額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兩篇意見稿接近1萬字,雪兒仔仔細細看完大概花了半個小時。

與之前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相比,有這兩處值得關注:

1.增設電梯也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爲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年內可申請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且不超過因增設電梯所產生的實際支付費用。

2.明確租房公積金提取每月提取限額

職工提供租房備案憑證的提取限額如下:

租住住房位於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34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6萬元;

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68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3.2萬元。

租住住房位於成都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縣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2萬元;

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0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4萬元。

租住住房位於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8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9600元;

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6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92萬元。

職工未提供租房備案憑證的提取限額如下:

職工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8400元,職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68萬元。

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提取額度如下:

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該套住房累計租賃提取總額不超過3.2萬元。

本次成都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調整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提取限額的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執行。

目前正在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時間:2019年3月6日—3月15日。

提交意見途徑:

1.信件郵寄:成都市青羊區人民中路一段28號房地產大廈4樓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部(郵政編碼:610015)

提交意見請備註姓名和聯繫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繫。

幫幫也會繼續關注的哦,後面一有風吹草動都會第一時間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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