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丁陽

昨日,30名人大代表聯名建議“每個月前三週每週休息一天,最後一週休五天”,引發網友熱議。而此前,則有代表提出,“一週公休一天、次周公休三天,形成‘1+3’的循環休假模式。”這樣的改動,你喜歡嗎?

關於休假制度改革的提議向來很多,但這些提案被採用的機率其實並不大

休假制度改革,歷來是兩會上的熱門話題。除了“每月一次小長假”和“隔週休三天”外,還有好些與休假相關的建議在兩會期間刷屏,比如有代表建議“年三十納入法定假期”,建議“春節假期延長至10天,清明節延長至7天”,建議將“2.5天小長假”推向全國,建議將七夕新增爲法定節假日,建議恢復“五一”7天長假,建議“落實大中小學春假、秋假,配合職工帶薪休假”等等。

建議雖多,但我國歷史上在假期制度變動方面動作並不多。在公休假日方面,最重要的就是1995年開始實行雙休日,此後再無變化,而且企業是可以上6天班的,勞動法現在依然規定的是“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在法定節假日方面,則是增加了兩次,一次是1999年,國慶節增加1天,勞動節增加2天,總計從7天增加到10天,並形成五一、十一兩個“黃金週”;再一次是2007年,把勞動節增加的2天取消,改爲清明、端午、中秋各1天,法定節假日總計變爲11天,持續至今。

全年來看,我國民衆除享有雙休日外,還有春節、國慶兩個七天長假,以及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五個三天小長假(只要不是法定假日落在週三,一般都會有)。

除此之外,就是職工帶薪年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部分人羣能享受到的假期。

在休假問題上,找到人們的痛點到底是什麼,對於改革來說纔是至關重要的。

休息總時長不變的情況下拆掉雙休日,未必有太多好處,但肯定有很多壞處

在“總的休息時間不變”的情況下,每月來一次“小長假”,這個提議其實並不新鮮。2005年,國家發改委發佈的《宏觀經濟走勢》報告就提了一模一樣的建議,被稱之爲“月末小黃金週”。其出發點就是“擴大消費”,跟這次30名代表的建議理由是差不多的。當然,還有其他理由,比如可以讓家人團聚、共同出遊的時間增加,有利於家人間溝通感情、增進交流,等等。

而“隔週休三天”,這個想法有點像一些互聯網公司的“大小周”,大週休1天,小週休2天。如果是“1+3”的話,那就可以一年多出20餘個分佈均衡的“三天小長假”。在提出建議的全國人大代表、衢州市委書記徐文光看來,這也可以緩解旅遊高峯井噴現象。

這兩個想法的初衷都挺好,核心在於錯峯出遊,免得在現有的黃金週、小長假太過擁擠,人們不是去“看景”而是“看人”。然而從促進消費、拉動旅遊業的角度來說,能否達到理想的效果,其實是未知之數。

就拿黃金週來說,很多人都覺得黃金週大大促進了中國旅遊業,但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就有不同看法。他指出,1999年實行黃金週之後到2012年,國內旅遊收入的複合增長率是17%。而1999年實行黃金週之前的12年間,國內旅遊收入的複合增長率是28%,另外,2008年取消五一黃金週之後,旅遊收入的增長率不僅沒有下降還有所上升。蔡繼明認爲,黃金週的火爆某種程度上造成了“幻覺”,其實這僅僅是旅遊消費的集中,是一種時間上的轉移,“對全年旅遊收入的增加並無實質性的貢獻。”

同理,每月來個“五天小長假”或者每半月來一次“三天小長假”,其代價是本應該有的雙休日沒有了——事實上,週末短途出遊及消費也是相當紅火的,當雙休日只剩一天後,人們還有多少興趣週末去遊玩、去逛商場?

另外,2005年的時候,反對“小黃金週”就出現了很中肯的意見,“假如市民要到機關辦事,輪到‘小黃金週’豈不是要等四、五天,很耽誤事。”這個問題很實際,並不是說讓窗口單位輪崗就能解決的。

更大的問題還在於,國家機關、學校、企業如果實行“小黃金週”的作息時間,將會打破它們原有的運行秩序,肯定會給老百姓帶來不便。即便強行讓人們適應,也無法讓外國人適應——國際通行的做法就是雙休日,沒有哪個國家搞“1+3”或“1+1+1+5”,在中國與國際交往已非常頻繁的今天,這必然會給很多人帶來麻煩。

從科學作息的角度來說,把雙休日拆散也是不太合理的。1926年亨利·福特之所以在八小時工作制的基礎上,每週給員工多放一天假,理由正在於,雙休日製度能夠提升員工的工作狀態和勞動生產率,重回單休,那是走回頭路。而萬一單休這天要加個班什麼的,那員工可能就要連續上十三天班,這種狀態下哪有什麼工作效率?

相比起給雙休日“動刀”,落實現有的假期安排纔是關鍵,增加“法定節假日”也是可選項

在雙休日上面“動刀”,這無疑是找錯了方向。事實上,人們對當前休假制度的不滿,很大程度就在於,一些人連“雙休日”都休不上,更不要說帶薪假期了。2016年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一份調查顯示,能很好享受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這兩種假期的受訪者分別佔66.1%和60.1%。能享受到帶薪休假的受訪者僅佔36.2%,能享受婚假的受訪者佔20.9%,能享受探親假的受訪者佔11.4%,目前能享受2.5天休假的受訪者佔10.1%。另有8.2%的受訪者則表示以上假期都不能很好享有。

不要覺得以上數字誇大了事實,當今中國人的工作時間就是在不斷增加。國家統計局前不久公佈的《全國時間利用調查公報》顯示,2018年,男性和女性就業者每天工作時間分別比2008年增加1小時26分鐘和1小時20分鐘,換算成比例是都增加了22%。這些增加的工作時間,不就得很大一部分是佔用了休假時間嗎?在社交媒體上,我們也可以經常看到,不少職業羣體在抱怨每週只有單休,甚至每月都只能休一兩天。一些科技公司,甚至公然聲稱要執行“996”的工作制度。在這樣的情況下,“休假”這個詞越發顯得奢侈。

所以,正如很多網友指出的那樣,當務之急並不是研究怎麼“花式放假”,而是把現有的雙休日、法定假期、帶薪休假等嚴格落實。在保證足夠天數的情況下,如何放假大可交給企業等單位自行決定,有關部門所需要做的,是擔負起監督責任,如果企業不遵守,要予以嚴肅的處理。

至於要不要推廣“2.5天假期”,乃至於“作四休三”,客觀來說當今中國社會還沒有這樣的條件,強行推行的話難免有“慷企業之慨”的嫌疑,只能讓有條件的企業自行去嘗試,看看能能否在提升員工工作效率的基礎上,保證足夠的產出。至於公營機構實行“2.5天假期”,也不能隨意“慷納稅人之慨”,一定要有嚴格的規範。

有關部門還可以做什麼呢?

引自人民網

有媒體曾經統計過,中國目前11個法定節假日,在全世界橫向比較的話,處於中游,甚至比美國、德國、英國這樣的發達國家要多。但一旦算上帶薪休假的天數,立馬在國際上成爲倒數了。再考慮到帶薪休假的實際執行率,中國人的休假時長無疑是遠遠不夠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既然很多調查顯示“法定節假日”的實際休假執行情況較好,那確實是可以考慮增加法定休假日。不管是延長春節法定假日時長,還是設立新的法定節假日,都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第44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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