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至上的年代,人民币的诱惑力是无限的,特别是银行工作的人员,他们每天面对大量的现金,一个心神不稳,就会产生犯罪的念头,将之拒之己有。

2003年春节期间,有一个国有独资银行储蓄出纳就没有坚守住自己的职业操守,监守自盗,趁单位仅有2人值班,在会计中午外出买饭之际,将现金库内的70多万元取出藏匿在办公桌下,用事先准备好的黑色塑料袋包了5块红砖放进现金库箱中。出于同事间的信任,会计在返回后未对库箱内现金数额进行核对,并将由其保管的库箱钥匙交给了花某,随后由花某一人完成了库箱的加锁、交押工作。

正常下班之后携巨款一路潜逃,辗转多地,最后隐居在四川的一个县城。改头换面,通过当地基层派出所重新办理了户口、「漂白」身份,成为四川人「李某」,娶妻生子,重新组建了一个新家庭。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花某被抓获,阎良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花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花某说,十几年来一直不敢与家里人联系,15年前离家时父母健在,如今父母均已过世,连在父母坟前上一炷香的机会都没有。

花某得到了不该得到的得到,也失去了不该失去的失去。他得到了本不属于他的70多万元,过上了不用拼尽全力的生活,忍受著内心的煎熬。活成了另一陌生人,而原本该在父母膝下尽孝的他,原本该在银行做著铁饭碗的他,消失了。

作为一个人,他失去了基本的道德。作为一个工作人员,他失去了基本的职业操守,作为人子,他失去了父母的关爱。成为一个对企业不忠,对家人不孝的罪犯。值得吗?

在这个世界,人们常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钱虽不是万能的,但没钱万万不能的」,「没钱拿什么去维持你的友谊,拿什么去经营你的爱情」

不可否认金钱的作用巨大无比,它可以解决人类95%的烦恼。但是前提这些钱是属于你的吗?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吗?你花的时候问心无愧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追求金钱没有错,想过优越的生活也没有错,错的是你用了不正规的手段。如果这位出纳,15年来一直待在银行,他所能得到的一定会比70万多的多,就算是一个银行的普通的员工,福利待遇也是很高的,做个十几年再不济也会成为一个小主管,而主管的工资在在十几年银行的福利期待遇每年都不止30万。

如果把心思用在事业上,凭他03年能进入国资银行的水平,可能会拥有更高的职位,地位,金钱,美满的家庭也会随之而来。

但他只图一时痛快,断送了下半辈子。

人生路很长,会经历很多不同的风景,被眼前的场景迷失,永远到达不了终点,见识不了更多的精彩。

你难道不想走的更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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